2015年山西朔州市食品药品稽查队招聘公告
来源:朔州市人事考试网
2015-09-17 15:35:00
2015年朔州市食品药品稽查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朔州市食品药品稽查队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的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
一、 招聘岗位名额及要求
1、食品稽查岗位2名,专业要求为食品科学与工程;
2、药品稽查岗位2名,专业要求为生物医学、药学、中药学;
3、卫生监督岗位3名,专业要求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上述岗位人员因经常下乡从事稽查工作,适合男性。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5、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6、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17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此次招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
招聘领导组在朔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szrsks.cn/)、朔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shuozhoufda.com/)发布招聘公告。
公告时间:2015年9月17日—9月25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登录上述网站下载报名登记表(仿宋小四字体填写并打印)。
2、报名时间:2015年9月28日—9月29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市人才大楼三楼)。
4、报名所需有效证件: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蓝色同底照片3张(背书)。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每个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者对本人所报岗位的选择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提交的证件及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提供不实信息者,一经查实,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将立即中止其应聘资格。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③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④在参加各类招聘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
⑤其他按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服务年限的特岗教师、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原则上应达到3:1以上比例。如不达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笔试,但笔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核和体检。
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满分100分。成绩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公示。
(四)考核。
依据各个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人员。考核由招聘领导组组织进行。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主要优缺点等。因考核不合格及主动弃权所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五)体检和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人员进行复检。因体检不合格及主动弃权所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工作结束后,市招聘领导组及时将相关结果在上述网站发布,接受考生查询和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组织专人及时查证落实,确有问题的取消相应资格。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有关手续,安排上岗。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人员正式聘用后,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调离单位。
四、咨询、监督电话:
0349—2288551(市人社局)
0349-6663076(市食药局)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朔州市食品药品稽查队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
2015年9月17日
附件:点击报名登记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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