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甘肃陇南西和县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企业服务通知
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15年引导51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企业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甘人社通〔2015〕233号)和陇南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15年全省引导5100名高校毕业生到企业服务指标的通知》(陇人社发[2015]336号)精神,市人社局分配我县2015年全省引导5100名高校毕业生到企业服务指标22名,经汇报县政府同意,现将我县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服务企业及指标分配
经报市人社局审核确认,确定西和县恒安工矿贸易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为我县高校毕业生服务企业。服务指标分配如下:西和县恒安工矿贸易有限公司4名;西和县青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3名;甘肃新飞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名;西和县东桥电脑有限公司4名;西和县英才中介服务有限公司1名;西和县润泉食品有限公司4名;西和县昭信食品有限公司2名;甘肃亨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2名。
二、报名条件及范围
西和生源,离校未就业的应届或往届高校毕业生,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并按规定进行了报到注册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本人自愿到企业服务,且符合企业招聘要求。
3、服务期满后自愿留企业工作或自主择业。
三、报名
1、毕业生持毕业证、《择业通知书》或派回生源地的《就业报到证》、户口簿、身份证、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等材料。其中,低保家庭毕业生需提供低保证和发放记录。
2、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5日至2015年10月18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县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政务大厦三楼324房间)。
四、招聘办法
本次服务人员的招聘,按照县人社局审核推荐、毕业生与用人企业双向对接的方式确定。报名结束后,县人社局将组织符合推荐条件的毕业生于10月19日上午9时在县政务大厦二楼大厅参加与用人单位共同举办的“双向选择对接会”,招聘和确定服务人选。企业在专业需求范围内选不够服务人员时,可在相关相近专业内择优选聘。最终确定的服务人选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公示。
五、扶持政策
(一)毕业生到企业服务的期限为3年,服务期间毕业生与用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由企业支付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为毕业生办理社会保险。省财政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
(二)服务期间,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县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免费代理,服务期限计算工龄。服务企业负责安排工作岗位,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和学习条件,承担日常管理考核工作。
(三)服务期内,毕业生在办理户籍手续、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龄确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享受与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待遇。
(四)允许毕业生在服务期内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基层项目和其它用人单位的招考。
(五)服务期满后,用人企业要积极吸纳留用。鼓励毕业生服务期满后继续留用企业工作,接收毕业生服务或留用人数达到一定条件的企业,享受甘政办发〔2013〕92号、甘政办发〔2014〕103号、甘政发〔2015〕63号等文件规定的相关扶持性优惠政策;未留用的毕业生自主择业。
(六)服务企业应在指标以内招聘毕业生。如企业因工作需要在指标以外招聘毕业生的,工资福利待遇由企业全部承担,不享受省财政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
六、注意事项
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时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联系电话:0939-6628977
西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