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西长治市事业单位招聘638人公告

来源:长治人社局 2015-11-26 21:04:00
长治市2015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为教育、卫生系统及其它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此次公开招聘单位为全额、差额事业单位。有市委宣传部、市卫计委、教育局、审计局、食药局、环保局、旅游局、统计局、工商局、住建局、质监局、林业局、水利局、财政局、体育局、妇联、粮食局、文化局、老干局、残联、司法局等24个部门所属的93个事业单位,共招聘598人。另代为市高新区、城区招聘幼儿教师各20人。


  具体单位及岗位名额详见《招聘简章》(附后)。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满18周岁,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详见《招聘简章》);


  “服务基层项目专设岗位”用于公开招聘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 (现仍在职) 到2015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设岗位。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工作经历、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报名起始日为截止日期。


  三、报名


  (一)报名办法


  教师岗位(不含市委党校、长治职业技术学院、晋东南会校、市体育运动学校、市老年大学、市康园幼儿园、市妇女儿童科教中心、市贸易学校、长治文化艺术学校、长治卫生学校、高新区容海幼儿园、城区西南关幼儿园)分学段学科组织报名,其学段区分为高中及中职、初中、小学及幼儿园;其它按所列岗位组织报名。


  1、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根据招聘条件及自身情况选择一个岗位或学科,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和A4纸复印件,及近期同版红底一寸免冠彩照2张,本人现场报名。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并出具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设岗位”人员,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审核盖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计划由省团委或省人社厅盖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由省团委盖章,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提供退伍证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凡招聘岗位对资格条件有其它要求的,应提供有关证明证书。报考者须对所提交各种材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诚实应聘。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负责,用人主管部门协助,人社局督导。资格审查主要对报名人员的学历、专业、年龄等情况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填写《长治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按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价费字〔2013〕223号)规定交纳报名考务费。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办理减免考务费用,需持当地县级相应证明和证件,在报名结束的第二天报名点确认。


  3、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时间:2015年12月1日至6日


  其中12月1至3日市教育局、市委党校、职业技术学院、晋东南会校、市体育运动学校、市老年大学、市康园幼儿园、市妇女儿童科教中心、市粮食局、市文化局、高新区、城区岗位报名;


  12月4至6日市委宣传部、市卫计委、市审计局、市残联、市食药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市住建局、市质监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岗位报名。


  地点:市图书馆(市太行西街178号)


  报考同一岗位,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的比例, 硕士研究生学历要求的岗位不低于1:3,本科及以下学历要求的岗位不低于1:4(其中:职业教育教师岗位不低于1:3),若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要减少招聘岗位数,使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达到规定比例,如招聘岗位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规定比例,原则上取消该岗位。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考生,可改报其它相同或相近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专设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数不达比例要求时,直接转为该岗位相应的普通岗位,无需考生重新改报。


  2015年12月23—24日凭身份证到市图书馆领取准考证。


  (二)招聘信息查询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各用人单位的《招聘简章》,可于2015年11月24日开始通过中国长治网(www.changzhi.gov.cn)、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sxcz.hrss.gov.cn)查询。


  四、考试、体检


  考试以笔试和面试、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试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对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掌握的程度。


  1、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种。公共科目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科目内容为《专业知识》或《基础理论》,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各门计分采取百分制,总分200分,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分数×40%+《专业知识》(《基础理论》)分数×60%。教师、医护、文化艺术岗位专业科目内容分别为《教育基础理论》、《卫生基础理论》、《文化基础理论》;其它岗位专业科目内容为相应的专业知识;命题时,中学、小学有所区别。


  各岗位笔试内容详见《长治市2015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简章》及《笔试科目考试提纲》。


  (2)笔试合格分数线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考试总体情况研究确定合格分数线。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5年12月26日


  上午: 8:00 ——  9:30  《公共基础知识》


  10:00 —— 12:00  《专业知识》(《基础理论》)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考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本次考试考场设置在市区。笔试成绩可通过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能力测试


  面试重点测试应试者的分析理解、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等综合素质,成绩当场公布。能力测试重点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现场评分并公布成绩。


  (1)报考医护岗位的考生参加相应的专业能力测试;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参加讲课测试;报考其它岗位参加面试。


  (2)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名额1:2比例确定面试、能力测试对象。如参加面试、能力测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小于或等于1:1时,考生的面试、能力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笔试、面试(能力测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能力测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文艺团体的考试


  文艺团体包括市上党落子剧团、市歌舞剧团、市豫剧团、市上党梆子剧团。文艺团体考试单独组织,先能力测试,后笔试。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其相应专业素质,笔试内容为《文化基础理论》。报名考生均参加能力测试,依据能力测试成绩排序按1:2确定参加笔试的对象。


  市群众艺术馆的舞蹈编导专业,考试参照文艺团体的考试方法进行。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


  按照所报岗位名额1:1的比例,依据考试总成绩排序确定参加体检对象(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能力测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笔试成绩仍并列的依据专业知识(基础理论)成绩确定;专业知识(基础理论)继续并列的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加试一场面试,考生的成绩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入闱体检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体检在指定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选岗


  报考教育局、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的体检合格考生,根据不同岗位名额,在相应岗位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序选岗(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排序方法同体检)。


  六、考察考核


  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核。考察考核由用人主管部门组织各用人单位分别实施,市人社局督导,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纪表现、奖惩及拟任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招聘各环节中如出现岗位空缺时,不递补。


  八、聘用审批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考核结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审定后,在新闻媒体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后,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报市人社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 ,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接通知后须15日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相关手续。


  九、监督检查


  命题、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审批等环节,由市编办、市人社局、用人主管部门的纪检监察部门共同监督检查,并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2028099      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2192512      市编办监督科


  咨询电话:2058512      市教育局人事科


  2054262      市卫计委人事科


  2023323      市文化局人事科


  2192522      市人社局事业科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公告期间为工作日的工作时间,报名期间在现场。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招聘简章。rar】


  附件【服务基层审核表。xls】


  附件【笔试专业科目代码及分类。xls】


  附件【笔试科目考试提纲。doc】


  附件【2015年专业指导目录。doc】


  长治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


  201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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