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事业单位考试面试指导:谈谈你的优点和缺点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6-02-17 15:05:02
  “解析”这个问题主要测试考生本身的综合素质。主要考察考生对人才的基本素质的正确认识以及能否全面、客观地评价自己。从考生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上考官还能看出考生是否自信(或者自傲、自卑)。
 
  考生回答时除了注意上面三个要点外,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尽管这是你的主观评价,受个人自信程度、价值取向等影响很大,也就是说你所描述的优、缺点与实际情况可能不符,但你的陈述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考官对你能力的判断。例如,考生谦虚地说自己语言表达能力尚需完善,那么尽管你在此前的面试中语言流畅、结构清晰、层次分明,且能够充分利用非言语符号,但考官下结论时多多少少会受到你自己否定性结论的影响。
 
  (2)作为一个“社会人”,考生实际具有的优点是很多的,如:勤奋学习、集体观念强、善于分析问题、人际沟通能力较强,甚至连听母亲的话、对爱情忠贞也是优点。但考生一定要突出重点,即:非常出色的特质和与报考职位相关的优点。若考生反复强调的优点其实很一般,就会适得其反了,同样谈缺点也应从这两点出发,不要过于具体甚至恰恰相反:一个是“避实就虚”,谈一谈无关紧要的小缺点,而不要过于坦白暴露自己能力结构中的重大缺陷。此外还有一个“投机”的办法,就是谈自己的“安全缺点”,就是那些在某些场合是缺点,但在另外一些场合下又可能是优点的缺点,如你与那些对工作不负责任的人很难相处,经常由于苛求自己做事十全十美而导致工作的延误等。不过这种“安全缺点”由于易让经验丰富的考官认为你是“油嘴滑舌”,所以应慎用!
 
  (3)谈论优点应注意表情、神态、语调等,宜“低调”处理。有时可表示自己“更上一层楼”的希望和努力;谈论自己的缺点不要停留于缺点本身,可将重点放在自己克服缺点的决心和行动上。
 
  (4)不要泛泛而谈,可以结合事例具体说明,尽管考官未明确要求。
 
  (5)谈优点不要超过三个(具体或强调谈论的优点);谈缺点只谈一个并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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