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苏南京玄武区梅园新村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来源:南京玄武区人社局 2016-01-28 11:23:49
  玄武区梅园新村街道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为加强社区工作,根据《玄武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玄政规〔2013〕1号)规定,经区委、区政府批准,梅园新村街道特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 13 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具有全国社会工作师(含助理)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学历及在社区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5.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决定录用等程序进行。
 
  区民政局、区人社局负责组织统一笔试,其它招聘工作由街道负责组织。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凡符合条件的人员,请于2016年2月1日—2日09:30—17:00,至梅园新村街道民生服务中心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地址:后宰门街23号306室。
 
  (二)资格审查
 
  请在上述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接受资格审查。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必备材料
 
  ①身份证、户口簿;
 
  ②近期同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③毕业证、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④《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
 
  ⑤已办理个人人事代理人员,需提供个人人事代理证明;
 
  ⑥具有社区工作经验2年以上的需提供曾工作过的街道出具的有效证明。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
 
  2.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玄武区梅园新村街道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见附表)一式两份;
 
  报名人员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五、考试与录用
 
  (一)领取准考证
 
  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
 
  笔试由区民政局、区人社局统一组织,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的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在考试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岗位录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并在区民政局、区人社局网站上公布。
 
  (三)面试
 
  面试由街道组织,面试时间、地点由街道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1.根据笔试40%和面试60%计算个人综合成绩,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由街道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机构须为区级以上体检定点机构。
 
  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2.体检合格人员,由街道组织政审考察。
 
  3.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玄武区民政局、区人社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3天。
 
  (五)录用
 
  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由区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被聘用的社区专职工作者,要服从岗位安排,接受派遣到社区开展相关工作,并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或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的社区专职工作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在社区开展相关工作,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由区劳务派遣公司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
 
  六、工资福利待遇
 
  被聘用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福利和试用期的待遇标准按照《玄武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执行。
 
  七、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玄武区民政局:83682338
 
  玄武区梅园新村街道:68766880   68766881
 
  附表:《玄武区梅园新村街道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梅园新村办事处
 
  2016年 1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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