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辽宁畜牧兽医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面试通告
2015年辽宁省畜牧兽医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前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面试工作即将开始,现将面试的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16年1月23日上午8:30(7:40入场)。
二、面试地点
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综合楼B座402。
问询电话:024-23447257 15040008082
乘车参考:
沈阳站乘263、328、243、184、铁西新区一线等公交车到西塔站下车;乘262路公交车到老道口站下车;
沈阳北站乘324、216路公交车到西塔南站下车;乘262、328公交车到西塔站下车;
长客总站乘328、399路公交车到西塔站下车;乘271到太原街北七马路站下车;乘279到老道口站下车。
三、面试人选
各职位面试人选详见附件。
四、考生须知
1.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2.考生请于7:40前到达综合楼楼下,由工作人员引领至候考室,签到后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工作人员将在考生面试结束后、离开考场前归还手机。对不按要求上交所携带通讯设备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进入面试工作区后要保持安静,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不得随意出入和大声喧哗,禁止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
4.考生将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8:00进行),按照顺序号挂胸卡参加面试。抽签开始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面试人员顺序号。面试开始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
5.考生进入面试室后,只能报面试顺序号,不得透露本人的姓名、笔试准考证号、现工作单位等信息,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考生不得穿奇装异服和佩戴任何标志性饰物。
6.面试时考生不得携带、翻阅参考资料,已携带的须在抽签前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7.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得将草纸带出面试区,不得在考场内外议论、喧哗,不得将考试内容泄露给他人,应在工作人员引领下直接到候分室候分。待下一名考生面试后,返回面试室听取成绩,并签字确认。
8.听取成绩后,请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到候分室门口领取手机,并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面试工作区附近逗留,否则面试成绩作废。
附件:2015年辽宁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doc
辽宁省畜牧兽医局
201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