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内蒙古鄂尔多斯鄂托克前旗招募乡村医生简章

来源:鄂托克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01-04 17:30:00
  鄂托克前旗关于公开招募乡村医生雇用人员简章
 
  根据《鄂托克前旗关于公开招募机关事业单位雇用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经研究决定,现面向全旗公开招募乡村医生,具体招募事宜如下:
 
  一、招募计划
 
  公开招募乡村医生30名,其中持有2014年新换发《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在岗乡村医生招募10名。
 
  二、招募范围与条件
 
  (一)招募人员范围
 
  1.持有2014年新换发《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在岗乡村医生。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能够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执业医师的临床医学、蒙医学、中医学专业的人员。
 
  (二)招募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并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具有鄂前旗户籍(或配偶为鄂前旗户籍)。
 
  3.具有医学院校中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持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且年龄在4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免试,列入考察人选;在职乡村医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并具备招募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招募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募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募步骤及程序
 
  招募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确定考察人选、公示、雇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在鄂前旗之窗等媒体上发布公告。公告时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月7日。
 
  (二)报名。时间:2016年1月4日至1月10日。
 
  地点:旗卫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7--7623908
 
  报名时需注意事项:(1)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2)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复印件以及近期正面免冠1寸蓝底照片4张;本人户籍不在鄂前旗,配偶户籍在鄂前旗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民政部门证明;提供所在地公安机关关于本人是否有违法情况的证明,并填写《鄂前旗公开招募雇用人员报名登记表》,每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招募领导小组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考试对象。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四)笔试。笔试内容:临床医学、蒙医学、中医学、卫生法律法规等内容。
 
  试卷由招募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专家命题、阅卷,笔试以百分制计算,占总成绩的60%。笔试试卷除蒙医学岗位用蒙语试卷外,其它岗位统一为汉文卷,除报考蒙医学岗位考生必须用蒙语答卷外,报考其它岗位的考生可以用本民族文字答卷,但同一试卷只能用一种文字答卷,若出现两种以上文字答卷的,按零分处理。
 
  招募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若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核减该岗位招募计划人数。
 
  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用本民族文字答卷不加分。
 
  (五)面试。按计划招募人数和考生所报考岗位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以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核减相应岗位招募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所涉及岗位不开考,取消该岗位招募计划。对于用人单位急需的关键岗位或短缺专业人才,经用人单位申请,公开招募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或调整岗位招募计划。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由招募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组成面试考官组进行面试。面试统一用汉语回答。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能力、专业知识等内容。面试以百分制进行评分,考生面试成绩为各位考官所评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当场公布成绩。
 
  笔面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和考察人员。按照每个岗位应招募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募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同时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由人社部门指定医院实施,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职位空缺时,从参加相应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对确定的拟雇用人员考察工作由招募单位主管部门和招募单位具体实施。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考察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雇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出现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鄂前旗之窗等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旗纪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不影响雇用的人员给予办理手续;对反映有影响的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资格。
 
  (七)雇用。公示结束后,拟雇人员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雇用通知书》,雇用人员凭《雇用通知书》到雇用单位办理相关雇用手续,并签订雇用合同书。
 
  六、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此次招募工作的领导,成立鄂前旗公开招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高荣堂(旗人民政府常务副旗长)
 
  副组长:阿拉腾宝(旗人大副主任)
 
  安霞(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图娅(旗政协副主席)
 
  成员由纪检监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计局、财政局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
 
  招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杨革命(兼),办公室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具体负责招募事宜。
 
  七、其他
 
  本简章中涉及“以上”或“以下”均包括其本身。
 
  本简章由鄂托克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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