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内蒙古乌审旗招聘公益岗位人员实施方案
来源:乌审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01-18 13:17:00
乌审旗公开招聘50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促进我旗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有效化解机关事业单位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紧缺问题,经旗人民政府2015年第10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面向全旗公开招聘50名公益性岗位人员,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数量
公开招聘50人,残疾人家庭、零就业家庭等困难家庭大中专毕业生录取比例不低于招聘数量的10%。
三、招聘范围
(一)仅限乌审旗户籍(投亲婚迁者,截止报名开始之日,须落户乌审旗三年以上;原籍在乌审旗,且父母一方现为乌审旗户籍,本人因上学原因户籍外迁者,不受现户籍限制)的大中专毕业生和退役士兵;
(二)在乌审旗服务期满的自治区“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民生志愿者、中小企业储备人才可报名参加本次招聘考试;
(三)乌审旗现有的各类储备人才(地方聘用、带薪见习)和已纳入公益性岗位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考试。
四、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
业精神,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犯罪行为和不良记录;
(二)需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要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三)年龄在31周岁以下(即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退役士兵年龄放宽至36周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信息公布:乌审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乌审电视台。
2.报名时间:2016年1月18日至1月27日。
3.报名地点:旗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C座303室。
4.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中专学历提供学籍档案原件)或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2寸近期免冠同版彩照3张,并填写《乌审旗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1份。此外,残疾人家庭大中专毕业生需提供旗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残疾证明和残疾证(残疾达到二级及以上);贫困家庭大中专毕业生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贫困家庭登记在册证明,其中农村牧区贫困家庭是指农村牧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4500元,且符合相关标准,并经旗扶贫开发中心按照规定程序审核登记在册的家庭;城镇贫困家庭是指经旗民政局认定登记在册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零就
业家庭大中专毕业生需提供旗就业服务局出具的零就业家庭证明。(所有材料均需在报名时提供,报名结束后提供无效)。
5.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考试均以笔试的方式进行,采取闭卷考试。蒙古族、汉族考生可根据实际自主选择蒙汉语答卷,每份试卷只允许使用一种语言答卷。
(三)确定拟录取人员与公示。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
(1)残疾人家庭、零就业家庭、贫困家庭大中专毕业生按照不低于招聘数量10%的比例,首先录取5人。
(2)蒙古族、汉族考生分别划线录取,其中蒙古族考生录取15名、汉族考生录取30名。
2.对拟录取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录取及待遇
(一)档案审查与体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取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档案交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查,档案审查合格者,报旗2015年度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按相关程序办理录用手续。规定期限内未提交档案或档案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待遇。以上新录取人员一经录取,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分派至各相关单位从事辅助性工作,人员身份按照乌审旗公益性岗位人员对待,生活补贴和社会保险按公益性岗位
人员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
(一)招考成绩、录用结果将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对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其录用资格;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将追究责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被录取人员必须服从岗位安排,对不服从岗位安排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三)本方案由乌审旗2015年度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经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联系方式:0477-7582201.758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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