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吉林延边珲春市选拔村级党组织负责人后备人选公告
为扎实做好2016年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拓宽村级党组织负责人选拔任用渠道,优化村级班子结构,提高村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经研究,决定公开选拔一批村级党组织负责人后备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名额和范围
此次公开选拔村级党组织负责人后备人选共40人左右,选拔范围包括:一是市直(合作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任乡镇街道机关干部;二是优秀农村(社区)干部、农民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种养殖大户、致富能手、农业企业管理人员;三是复员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创业人员、非公企业管理人、个体私营业主;四是在岗大学生村官、回乡大学生,以及其他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报名资格和条件
1、户籍要求。延边籍和在延边工作、生活一年以上的人员,珲春籍和在珲春工作、生活一年以上的人员优先。
2、身份要求。中共正式党员,党龄2年以上(含2年)。
3、年龄要求。25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至1991年1月期间出生)。创业带富能力较强的,可适当放宽到48周岁以下(1968年1月以后出生)。
4、学历要求。市直(合作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任乡镇街道机关干部,在岗大学生村官、回乡大学生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他人员应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5、基本条件。⑴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能够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遵纪守法;⑵事业心和责任心强,有意愿、有能力为农村发展建功立业,热心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勇于进取,甘于奉献;⑶遵守《党章》、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⑷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有开拓进取精神,能够驾驭农村工作,致富能力、带富能力较强;⑸身体健康。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过刑事处罚或刑满释放不满5年且现实表现不好或不清楚的;⑵违反“四风”或侵害群众利益等受到党纪处分且未解除处分决定或正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⑶参加邪教组织、从事地下宗教活动的;⑷纵容支持宗族势力甚至黑恶势力参与人民内部矛盾、干预农村公共事务的;⑸法纪观念淡薄、长期无理上访或以非法手段煽动和组织群众集体上访、干扰社会稳定或造成群体性事件的;⑹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差、不履行法定义务、群众口碑不好的;⑺目的不纯、企图通过当选村干部牟取私利的;⑻患有严重疾病、无法正常履行相应职责的;⑼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问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⑽其他不宜选拔任用人员。
三、选拔程序和办法
1、公告(1月26日至2月19日)。采取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平台、张贴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名额范围、资格条件、选拔程序和管理使用等,广泛动员有志于农村发展的党员积极报名,参与竞争。
2、报名(2月1日至2月19日)。采取党员群众推荐、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凡是符合条件的均可报名参与选拔。
⑴网上报名。①网上下载填写相关报名表格。报考人员须在“珲春党建网”(http://www.hcdj.cn)“公告通知”栏下载《珲春市公开选拔村级党组织负责人后备人选报名登记表》和《珲春市公开选拔村级党组织负责人后备人选报名情况统计表》进行填写。②身份学历证明。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正反面)、近期1寸红底免冠正面照、毕业证、学位证的电子版照片。③以上所需材料电子版于2月16日前发送至邮箱hcsgxcgb@163.com。
⑵现场确认。①地点。市人社局(1楼大厅综合服务窗口)。②时间。2月17日--2月19日。③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市直(合作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乡镇街道机关工作人员须持本单位同意报考的意见证明(纸质版加盖公章);本人近期1寸红底免冠正面照1张;按照加分条件,近5年内曾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标兵、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的,需提供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考试(2月24日至2月27日)。考试分为笔试(占总成绩的50%)和面试(占总成绩的50%) 两个阶段。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含客观题和主观题,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相应的基本理论知识,以及运用相关理论和方式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主要内容包括:党的基本知识、时事政治、形势政策、新农村建设、社会管理等。面试主要测试参选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等。
加分项目:一是近5年曾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标兵、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的,加2分;二是外出务工返乡创业人员典型加2分;三是回乡大学生加2分;四是复员退伍军人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
5、立档(3月1日至3月3日)。统一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前40名左右(按照选拔范围分类排序,每类各取前10名)的参选人员为村级党组织负责人后备人选,并按照“一人一档”、“分类管理”的原则建立村级党组织负责人后备人才库,由市委组织部实行备案、动态管理。
6、择岗(3月4日至3月6日)。各乡镇、近海街道结合所辖村党组织实际情况,主要针对暂无合适书记人选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或集体经济薄弱村,向市委组织部提出后备人选需求申请;后备人选结合自身实际,向市委组织部提出任职方向,最多不超过2个村。
7、调研(3月7日至3月21日)。市委组织部结合各乡镇、近海街道需求和后备人选自身意愿,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为每村安排2-3名后备人选进行为期半月的实践锻炼,全面调查了解、熟悉农村工作的基本情况,并提出该村未来三年的工作计划和年度计划。(法定假日期间正常休息)
8、竞职(3月22日至3月25日)。村党组织召开乡镇领导参加的党员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每位竞职者会前准备好演讲稿,经乡镇、近海街道党(工)委审核后,在会上演讲,由专家评委和群众评委进行现场打分。专家评委分占70%,群众评委分占30%。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第1名为审查对象。
9、审查(3月26日至3月30日)。由市委组织部、市纪检委,各乡镇、近海街道党(工)委负责对通过竞职的人员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依次递补进行审查。审查结果以适当形式公示。
10、任命。各乡镇、近海街道党(工)委召开会议,按照规定程序研究、任命、公布后,录取人员到岗履职。
如遇特殊情况,时间安排将以具体通知为准。
四、其他要求
1、任命后均要与各乡镇、近海街道党(工)委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和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并向全体村民(或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上岗前,由市委组织部负责统一组织岗前学习培训。
2、任命后驻村开展工作,由各乡镇、近海街道党(工)委负责管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任职村,在村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所有上岗人员任职后必须保证任满一个届期(3年),无特殊情况擅自离职或任期未满提出辞职的不发放当年绩效报酬。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拔人员,工作与原单位脱钩,工资关系、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
3、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在村任职期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其他待遇由原单位按照同类在职在岗人员标准发放,同时可享受村书记报酬待遇的50%。其他参加选拔人员在村任职期间的报酬待遇,按照全市村干部报酬待遇标准执行。
4、选拔录用人员由各乡镇、近海街道党(工)委按照《村干部“底线”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进行考评考核,考核结果报市委组织部备案,表现突出且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参加各类事业、公务员招考和培训,优先推荐为乡镇副职领导干部人选。
5、所有报考的人员要正确对待组织的决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
五、信息公开和纪律监督
此次公开选拔实行全程公开,全力打造阳光公选。公开选拔公告、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及任用人员名单等相关信息,将于第一时间通过“珲春党建网”公开发布。为充分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原则,在公选的过程中,严格制定监审制、回避制、责任追究制等相关保障制度。市纪检委全程负责监督,以确保公开选拔工作的严密性和公正性。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其它未尽事宜由公开选拔村级党组织负责人后备人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7513529、7666898(组织部),各乡镇、街道咨询电话附后。
监督举报电话:12380
电子邮箱:hcsgxcgb@163.com
附件:
中共珲春市委组织部
201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