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重庆市万盛经开区镇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结合我区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全区优秀村(社区)干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
本次从全区优秀村(社区)干部中,公开招聘镇(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具体招聘单位及招聘条件见附件1《万盛经开区2016年上半年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中公开招聘镇(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万盛经开区内现任村五职干部(含村书记、主任、副书记、综合治理专干、综合服务专干)和社区专职工作者,以下简称村(社区)干部。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工作作风扎实,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担任村(社区)书记、主任满3年(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日);村(社区)其他干部在村(社区)工作满6年及以上。若以前曾任上述职务1年以上,中间有间断,后又担任上述职务的,可以合并计算任职年限;现任村(社区)书记、主任任职年限不足3年的视为村(社区)干部任职年限,可与村(社区)干部任职年限合并计算。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体检标准。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报考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近5年内受过警告以上(不含警告)党纪政纪处分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任职期间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领导责任的;机关(事业单位)下派(选派)到村、社区任职的;2006年以来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且未接受处罚的;担任职务后因各种原因现已不在村(社区)岗位工作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6年3月8日—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人事培训中心(劳动商场3楼)。
3.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传真、网上报名。报名所需资料:本人所在镇(街)党委盖章同意报考的《万盛经开区2016年上半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招聘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提供任职村(社区)干部的相关材料及任职文件(当选证书)、毕业证、身份证、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照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委托他人报考的,除需提供上述证件和资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和委托人、被委托人的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按照渝人价〔2006〕144号文件规定,资格初审合格者需缴纳考试费100元。
4.领取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于2016年3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在万盛经开区人事培训中心(劳动商场3楼)领取《准考证》。
5.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直至取消聘用资格。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初定于2016年3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2.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管理基础知识》,分值各为100分。
3.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该招聘岗位;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4.笔试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wshrss.gov.cn)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
(三)面试
1.面试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组织部、民政局等部门组织实施。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面试比例为1:2。面试人选按面试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成绩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
3.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面试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4.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5.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考试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30%+管理基础知识成绩×3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wshrss.gov.cn/)公布。
(四)体检
1.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具体组织实施。
2.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文件规定执行,若国家对体检政策有调整的则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当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获得区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次数、学历、综合基础知识成绩、管理基础知识成绩高者优先。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组织实施。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组织部、民政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前,拟聘用人员所在镇(街)提前3个工作日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方可政审。对于公示有异议并经查实不符合条件者取消报考资格。
若因体检、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岗位空缺时,缺额根据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获得区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次数、学历、综合基础知识成绩、管理基础知识成绩高者优先。
(六)公示
考试考核成绩等相关事宜,可登陆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wshrss.gov.cn)查询。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职称、考试总成绩和拟聘岗位等。
(七)录用审批及待遇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
自愿在本区服务满5年及以上。未满服务期者,终止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五、纪律要求
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人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各报考人员要如实填报各项资料,积极参与公平竞争,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组织人社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本简章由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公招咨询电话:48271663
附件:
1.万盛经开区2016年上半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 万盛经开区2016年上半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招聘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