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疆哈密市招聘财政聘用人员简章

来源:哈密市政府网 2016-02-22 17:22:00
  哈密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聘用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完善城镇社会面“网格化”巡逻防控常态化运行机制,加强乡镇武装和维稳工作,建立健全专业化巡控力量,实现巡控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招聘104名专职治安巡逻队员和30名乡镇武装工作人员。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含18周岁)以上,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即1980年2月19日至1998年2月19日期间出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在职在编人员及市财政聘用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8、曾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能招聘为工作人员等情形的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9、其它岗位条件以《哈密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聘用人员职位表》为准。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健康体检、政治审查程序进行(退伍军人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北京时间,下同)


  2016年2月22日至2016年3月1日


  上午9:30—13:30下午15:30—19:30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安局窗口


  联系电话:0902-2257007


  3、报名方法


  采用现场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通过登陆哈密市政府网网站(http://www.xjhm.gov.cn)下载报名表,报名时携带报名表、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证明)、户口本、身份证、退伍证(退伍军人)原件及复印件、岗位所需相关材料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语种:考生使用汉语答卷。


  准考证发放时间:


  2016年3月3日


  上午9:30—13:30 下午15:30—19:30


  准考证发放地点:在报名地点领取。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试要求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严禁考生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一经发现取消考生笔试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哈密市政府网站www.xjhm.gov.cn公布。


  (三)面试


  退伍军人直接进入面试,招聘人数在5人以上(含5人)按拟招聘总人数1:1.5的比例,招聘人数在5人以下按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闱人员。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


  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达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前,考生须提供准考证(退伍军人带退伍证)、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单,面试结束时原件退还本人。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实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毕业生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毕业生总成绩及退伍军人面试成绩将在哈密市政府网网站(www.xjhm.gov.cn)公示。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评分标准依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退伍军人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面试成绩×50%+体能测试×50%。


  退伍军人总成绩将在哈密市政府网网站(www.xjhm.gov.cn)公示。


  (五)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到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检的,须提交书面申请,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在指定的综合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复检)费用由参加体检(复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选参加体检。市人大、政协部门参与全程实施监督。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政治审查


  对体能测试、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政治审查。合格人员应填写《哈密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治安巡逻队员审查表》(可登陆哈密市政府网网站(www.xjhm.gov.cn)下载)并提交市人社局。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并进行体能测试、体检、政审。


  (七)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按总成绩高低在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全部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核后,在哈密市政府网网站(www.xjhm.gov.cn)公示。


  三、相关待遇和管理方式


  新聘人员属哈密市财政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市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对待。新聘人员交纳各项社会保险,退休按社保相关政策办理。


  市公安局与专职治安巡逻队员签订聘用合同,对于在合同期内违反合同规定的人员,按照合同规定予以解聘,合同每三年一签,续聘人员九年内不调岗。未尽事宜以签定的聘用合同为准。专职治安巡逻队员采取集中住宿,封闭式军事化管理模式,由市公安局统一安排管理。


  四、监督及其他要求


  1、招聘工作将面向社会公开进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秉公办事,保证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参与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凡与考生之间有利害关系的,要实行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


  3、对违反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哈密市招聘财政聘用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1、《哈密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聘用人员职位表


  2、《哈密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聘用人员报名表


  3、《哈密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聘用人员审查表


  哈密市招聘财政聘用人员领导小组


  二○一六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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