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南许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招聘公告

来源:许昌市人事人才网 2016-02-05 16:48:00
  2016年许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为充分发挥检验检疫服务地方外经贸发展职能,提升检验检疫技术支撑能力,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许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许昌检验检疫局简介
 
  2012年2月13日,中央编办复字[2012]20号文件《关于设立许昌出入境检验局的批复》批准设立许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构规格正处级,隶属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核定行政编制25名。2015年2月6日,许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正式挂牌开办检验检疫业务。许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位于许昌市天宝路与八龙路口国家质检中心院内,建筑面积4811.14平方米。局下设办公室、综合业务科、检验检疫科等3个科室,担负许昌辖区出入境卫生检疫和动植物检疫,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认证和监督管理工作,履行维护健康安全、生态安全、环境安全和消费安全,促进河南对外经济贸易发展的重要职责。
 
  局下设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许昌分中心。根据《河南检验检疫系统实验室“十三五”规划》,分中心设有国家质检总局陶瓷检测区域中心实验室(许昌)和许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农产品检测实验室两个实验室,主要从事陶瓷、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工作。
 
  二、聘用人员岗位、专业背景及任职条件(详见附件1)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报考专业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资格证等有关证件;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 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 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并以许昌检验检疫局网站发布招聘信息为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招聘程序
 
  1.报名:
 
  2016年1月22日-2016年2月22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须在报名时间内,按照用人单位联系方式将报名所需材料发送到相关单位,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许昌市天宝路与八龙路口国家质检中心16楼1615室
 
  使用电子邮件报名的,应写明“应聘**职位”字样,将报名材料发送至电子邮件:xuchangciq@163.com。报名者需在面试前应提供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需提交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件、个人简历等(留学回国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2张(粘贴报名表)。
 
  (2)填写《许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2份,并在报名表上粘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2.考试
 
  分为笔试、面试(报考检验员岗位的需加试实操)。
 
  笔试:主要进行该职位相关业务基础知识和检验检疫基础知识测试。并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许昌检验检疫局组成招聘工作考核评议组(以下称考核评议组),根据所报岗位分类面试,实验室检验员职位加试实操。
 
  考试相关事宜请随时关注许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
 
  3.确定考察对象
 
  招聘工作考核评议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加试实操的,含实操25%)。符合优先条件的,总成绩加分不高于5分。
 
  4. 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应聘检验员的,还需在《无实验室化学试剂过敏史声明》(详见附件3)当场签字确认。因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个人负担。
 
  5.聘用确认及公示
 
  考核评议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经应聘者本人确认后,在许昌检验检疫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6. 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五、聘用及待遇:
 
  试用期三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享受许昌地区事业单位同等人员工资标准,按照许昌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政策缴纳保险金。
 
  六、相关声明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试者需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应试者与拟聘用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应试者未按有关要求参加招聘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三)符合拟招聘职位优先条件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进行实地操作验证。
 
  七、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许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唯一专用网站,有关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其他网站相关信息仅供参考。
 
  网址:http://xc.haciq.gov.cn
 
  联系人:白阳森、陈 超
 
  联系电话:0374-2369891 15617247115/18539716266
 
  附件1:拟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一览表。doc
 
  附件2: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 无实验室化学试剂过敏史声明(检验员职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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