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师范大学招聘毕业生公告
一、学校简介
河北师范大学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具有一百余年的发展历史和光荣的办学传统。现设专业学院2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5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6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130个、本科专业103个。多年来学校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不断提高。现拥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9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4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08项,国家级精品课程6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国家教学名师1人;2010年,孙大业院士课题组获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填补了河北省的空白;蒋春澜教授指导的博士论文,进入"全国百篇优博"行列。2009年以来,学校共获得4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担了国家"973"计划、"863"计划、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国家清史纂修工程主体类项目等一批具有较大影响的国家级项目。
热忱欢迎广大有志之士加盟我校。
二、招聘对象
教学科研岗位招聘一般面向国家重点大学应届优秀博士、硕士毕业生及博士后人员。博士毕业生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毕业生不超过30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精英人才岗位招聘一般面向国家重点大学优秀博士毕业生、博士后人员。一、二层次精英人才岗位不超过45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三层次精英人才岗位不超过40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管理教辅岗位招聘面向省属重点及以上大学应届优秀博士、硕士毕业生。博士毕业生不超过33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毕业生不超过28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计划及招聘条件
详见"河北师范大学2016年教学科研岗位招聘计划"(附件1)、"河北师范大学2016年精英人才岗位招聘计划" (附件2)及"河北师范大学2016年管理教辅岗位招聘计划"(附件3)。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请应聘者登录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hebtu.edu.cn/),点击网页右上角"教师招聘管理"系统,注册、登录,按要求填写有关资料,进行岗位申请。可参阅"河北师范大学教师招聘系统使用说明"(附件7)。
应聘管理教辅岗位的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15日(邮寄纸质报名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应聘教学科研岗位的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31日。
(二)应聘管理教辅岗位人员注意事项:
应聘管理教辅岗位者,还需同时以中国邮政EMS方式向我校邮寄纸质报名材料(通信地址附后),具体要求详见"应聘管理教辅岗位人员提交材料说明"(附件4)。我校管理教辅岗位的资格审查将以收到的纸质报名材料为准,如未提交纸质材料或所提交纸质材料不全,由此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
应聘管理教辅岗位者每人限报2个岗位,学校一般按第一岗位进行审核、考察。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及应聘者本身条件,学校也可能会做调整,按应聘者第二岗位进行审核、考察。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请应聘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备通知有关事宜。
五、资格审查
2016年3月31日前,学校将根据各招聘岗位的要求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考察面试阶段。
教学科研岗位和精英人才岗位的考察面试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将由各学院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管理教辅岗位的考察面试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将通学校人事处主页等媒介进行通知。
六、考察面试
(一)教学科研、精英人才岗位
1、各学院成立招聘考察工作领导小组,在对应聘人员资料进行初审的基础上,根据学校的基本要求及本学院学科、专业建设和发展的实际需要,按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人员根据要求进行个人试讲,并对专家的有关提问进行答辩,由考察小组及人事、教务等部门根据其科研成果、试讲和答辩情况,对面试人员的教学能力、科研学术水平及发展潜力等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
3、在上述考察的基础上,由考察小组成员对应聘人员进行投票表决,达到2/3同意票数者,确定为拟接收人选;
4、对拟接收人选进行心理测试,各学院将经心理测试合格的拟接收人选报学校审批。
(二) 管理教辅岗位
管理教辅岗位的考察将由学校统一组织,包括现场报名、笔试、初试、面试及心理测试等环节,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需说明的事项
1、请毕业生做好应聘资料备份,我校不负责退还纸质报名材料,如确有需要,可自行到我校领取。待招聘结束后,我校将纸质报名材料统一粉碎销毁。
2、我校本次招聘的毕业生,硕士学历人员将实行人才代理的管理方式,人事、组织关系和相关待遇将按照河北师范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3、报名材料提交或填写不全、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应聘者要保证所提交各项材料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4、对已经确定为招聘对象的人选,未按时报到或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在校期间受到学校通报批评、纪律处分者,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5、本招聘方案由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学校联系人: 张老师 刘老师
联系电话: 0311-80789895 80789890
通信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 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行政楼A209)
邮政编码: 050024
教学科研岗位、精英人才岗位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详见"河北师范大学2016年教学科研岗位招聘计划"(附件1)
广大应聘者可扫描我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hebtu.edu.cn/)下方二维码,关注人事处微信平台,及时了解我校招聘工作的最新消息。
附件:1.河北师范大学2016年教学科研岗位招聘计划
2.河北师范大学2016年精英人才岗位招聘计划
3.河北师范大学2016年管理教辅岗位招聘计划
4.应聘管理教辅岗位人员提交材料说明
5.河北师范大学管理教辅岗位招聘报名表
6.河北师范大学管理教辅岗位招聘报名汇总表
7.河北师范大学教师招聘系统使用说明
河北师范大学
201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