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安徽局)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设在安徽省的正厅级直属机构,下设技术中心、保健中心、机关服务中心事业单位;在合肥、芜湖、蚌埠、安庆、铜陵、马鞍山、黄山、阜阳、滁州、淮北等10个分支局下设事业单位分中心。
检验检疫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实验室检验检疫、研究咨询及检疫风险分析、传染病监测、健康体检、国际旅行预防接种、技术开发服务、机关后勤服务等职能。为适应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事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6年安徽局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名,具体岗位名称和资格条件等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1年2月1日至1998年1月31日之间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计划表中注明的为准。本次招聘中时间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16年1月31日。
5.具备《2016年度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职位计划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公开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请将《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5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黏贴照片)、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书、应届毕业生《毕业生推荐表》、社会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的扫描件于2016年2月15日24时前发送至ahjsyzl@163.com。报名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报名登记表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
2.各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3.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事业单位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资格审查。
1.电子资料审查:对报名人员提交的电子资料进行审查,审查结果于2016年2月19日后发布在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门户网站(http://www.ahciq.gov.cn/)。
2.现场审查:电子资料通过审查考生根据通知时间参加现场审查,审查提供资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或《英语成绩通知单》、职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在职人员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
(3)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书》(含学业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能反映本人科研成果的证书、论文、获奖作品或表彰奖励文件及复印件;
(5)个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报名人员对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性负责,如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
(三)笔试和专业测试 (面试)
所有职位均进行笔试;除阜阳局保健分中心综合管理职位考生进行结构化面试外,其余职位考生均进行专业测试。笔试和专业测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参加笔试和专业测试(面试)人员、时间、地点等信息和其它安排,请考生登录安徽局门户网站(www.ahciq.gov.cn)查询。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笔试成绩X40%+专业测试(面试)成绩X60%
(四)体检和考察
各岗位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专业测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采取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在指定体检机构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对于体检不合格的,可以在该职位专业测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进行递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等信息,请考生登陆安徽局门户网站查询。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安徽局统一组织。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安徽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被聘用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并提交在报考职位所在单位连续工作5年的保证,如在5年内因个人原因提出工作调动的,一律按辞退处理。对不能按时报到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咨询与监督
安徽检验检疫局人事部门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实施。咨询电话:0551-62856265、62856262。
安徽局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监督电话:0551-62856506。
安徽检验检疫门户网查询:www.ahciq.gov.cn
五、其它注意事项
对报名审核通过不参加考试的,安徽局将按规定记入不诚信行为档案,由此带来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试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01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