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临沧市孟定镇总工会社会化工会专干公开招聘简章
孟定镇总工会于2014年5月,在原孟定镇工会联合会的基础上组建成立,为耿马县下级乡(镇)总工会,在耿马县总工会和孟定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自主的开展各项工作。孟定镇总工会内设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三个职能机构。主要承担指导服务全镇各基层工会,困难帮扶,组织各类工会活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依法维护职工权益保障等工会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工会工作,根据《临沧市总工会关于在乡(镇、街道)总工会和市工业园区总工会配备社会化工会干部的意见(试行)》(临工发〔2014〕3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报请县总工会和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专干。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1.岗位:孟定镇总工会社会化专干。
2.人数:1人。
3.工作地点:孟定镇。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领导,热爱工会工作,责任心强。
2.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现代化办公软件操作。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经验的,学历可以放宽至中专以上。
5.男女不限。
6.优先招聘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经验,或曾经从事过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的人员以及退伍军人。
三、薪资待遇
1.试用期每月2000元,试用期满后,视工作能力给予一定岗位补贴。
2.按规定给予缴纳相关保险。
3.不提供住宿,就餐可在镇政府机关食堂,每月缴纳伙食费300元。
四、报名审核工作
应聘人员准备个人简历一份,于2016年3月30日前交孟定镇总工会办公室,联系人:何春伟,联系电话:13987035979。
五、应试
本次招聘不采取笔试的形式,直接面试。面试由孟定镇总工会和孟定镇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股组织实施。面试时间视报名实际情况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
六、聘用
面试通过正式聘用人员,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报县总工会备案。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孟定镇总工会
2016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