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西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人员公告
为充实法院聘用队伍力量,提高法院聘用队伍综合素质,更好地服务法院的审判工作及其他各项工作,参照《法院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无编制)数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法院工作,勤奋正直,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有正义感;
3、具有较扎实的岗位专业技能,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4、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录职位、职数和岗位具体要求
(一)书记员5名
1、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身高:男1.66米以上,女1.56米以上;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1分钟打字70个以上,准确率90%以上;
5、同等条件下具有文体特长者优先。
(二) 司法警察1名
1、男性;
2、身高:1.72米以上;
3、年龄: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
4、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学历;
5、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警察院校毕业生及具有文体特长者优先;
6、体能测试达标。参照人社部2011年发布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三、招聘工作的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同时进行)、面试、特长展示、专业技能测试(法警进行体能测试、书记员进行听打看打测试等)、组织考察、体检、决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2月29日-3月8日(7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和报名地点:采用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的方式(电话报名只针对防城港市以外的考生,电话报名的考生面试前一天需提交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材料);报名地点设在中院政治部人事科(1505室)。报名电话:0770-6103939,6103877。
3、报名办法: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交近期免冠小2寸照片1张进行报名,有驾照和退伍证等有效证件的一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通过资格初审后,填写《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考试
1、面试。面试考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面试试题由主考官随机提出。面试时间:2016年3月11日上午8:30分;面试地点:本院审判大楼二楼接待室。
2、书记员听打看打测试。测试考官由书记员代表组成。时间:2016年3月11日上午(与面试工作穿插进行);地点:本院电子阅览室。
3、法警体能测试。测试考官由司法警察支队领导组成。时间:2016年3月11日下午3:00;地点:本院广场。
4、特长展示。考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时间:2016年3月11日下午3:00;地点:本院球馆。
请考生自备运动服和运动鞋。
(三)考核
根据面试、特长展示及专业测试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核人选。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核对象进行全面考核后提出意见,交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确定聘用人选。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五)聘用
试用期六个月,购买“五险”,合同三年一签。新招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本院在职聘用人员待遇执行。
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