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辽宁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公安分局招聘公告
根据盘锦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派出所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经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公安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公安分局派出所辅警30名。其中,东郭派出所9名、石新派出所9名、羊圈子派出所12名。具体从事派出所警务区(室)工作岗位。实行属地招聘的原则,即原则上按本人户籍(含居住本地2年以上的)应聘当地派出所辅警。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公安工作,品行端正,具有全面履行岗位职责能力。
(二)具有辽河口生态经济区户籍或在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域内居住2年以上,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1年3月1日至1998年3月1日)之间的男性公民。
(三)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双眼裸视在 4.8 以上(矫正视力 5.0 以上);身高在 1.70 米以上;体重不得低于或超过标准体重的5%。
(四)国家承认高中及以上学历;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
(五)退伍军人、公安民警子女、警校毕业生、有公安工作经历、治保主任、民兵连长及具有软件开发、动漫制作、摄像照相、文字写作等专长的考生优先录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治安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和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其它不符合辅警要求的。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报名实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6年3月21日至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报名地点:辽河口公共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辽河口生态经济区院内)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自行填写并打印《辽河口公安分局公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报名表可在盘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网站上下载)。报考人员携带打印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退伍军人、担任民兵连长、治保主任等具有特殊身份人员携带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等相关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本人近期同版一寸免冠蓝色照片两张。个人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咨询电话:0427-8290666,13504274995(田警官)、13904279997(符警官)。
四、招聘方式
考试包括笔试、计算机测试、体能测试、面试。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占20%、计算机操作20%、面试占60%。体能测试不达标直接淘汰。各项考试成绩排名均以镇单独统计,按计划录取。
(一)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时间:2016年3月25日上午9时至10时30分。
(二)计算机测试。内容为打字、Windows操作、word、excel表格四项。计算机测试:2016年3月25日13时30分。
笔试及计算机测试地点:盘锦市人民警察训练基地(盘锦市监管支队西侧)。
笔试和计算机测试后2日内公布成绩,并按1:2比例进入体能测试。
(三)体能测试。内容按公安体能测试标准(见附件二),具体为俯卧撑、立定跳远、10米×4折返跑、1000米跑四项。体能测试达标后进入面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内容为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仪表举止等。面试结束后2日内公布总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实际聘用计划 1:1 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 号)和体检工作手册组织体检。考察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政审和复查,最终确认录取。
(六)公示。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盘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及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网站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七)岗前培训。录用上岗前,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进行为期 15 日集中封闭培训。
五、辅警相关待遇
(一)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经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备案,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劳动合同履行情况、工作考核考评情况确定续签。被聘用人员试用期 3 个月,根据在岗工作表现,用人单位考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聘用人员执行合同工资,每人每月暂定1800 元(根据盘锦市相关要求标准即时调整);统一交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险,个人承担部分从个人工资扣除。
(三)服装、标志由公安机关按规定统一配发;辅警相关经费纳入经济区财政预算。
六、招聘辅警纪律监督
由经济区纪检监察部门对报名、笔试、计算机测试、体能测试、面试、考察等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考生及工作人员有违纪行为的,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427-8290830
温馨提示: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不按时参加考试、体检、办理手续等,视为放弃聘用;应聘人员所留电话、手机等联系方式要随时保持畅通,因应聘者个人原因不畅的,后果自负。
1.附件一:辽河口公安分局公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
2.附件二:体能标准
辽河口生态经济区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