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内蒙古乌兰察布市直事业单位选调公告

来源:乌兰察布人事人才网 2016-03-11 14:20:00
  乌兰察布市2016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乌兰察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面向全市各旗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制定本简章。
 
  一、选调范围和计划
 
  (一)选调范围
 
  乌兰察布市各旗县市区机关、财政拨款(指全额、差额拨款,不含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选调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计划选调154人。市直各选调单位、选调岗位详见附件《乌兰察布市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以下简称《选调岗位设置表》)。
 
  二、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在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作须满两年且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工作经历截止到2016年3月)。另有规定的以《选调岗位设置表》为准;(全日制教育考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工作,属于社会实践,不视为工作经历。)
 
  4.普通全日制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21日以后出生),另有规定的以《选调岗位设置表》为准;
 
  6.符合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表《选调岗位设置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公开选调报名采取报考者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6年3月21日—2016年3月25日17:30前。报名步骤如下:
 
  1.参加选调的人员直接登陆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 http://115.28.230.52:8026)进行网上报名。报考者须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填写学习、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务等),时间不得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审核不予通过。
 
  2.报考者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照片格式应为jpg格式,20Kb以下)。上传照片模糊的,审核不予通过。
 
  3.报考者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后,应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下载打印《乌兰察布市2016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三份)。
 
  4.报考人员将《报名表》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工作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5.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者应仔细阅读公开选调简章,所填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6.报考人员对《选调岗位设置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拨打咨询电话。
 
  (二)资格审查
 
  1.选调资格审查工作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2.审查时间:2016年3月29日至3月30日17:30前;地点: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楼服务大厅二楼。
 
  3.报考人员须携带资格审查规定所需的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进行审查。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所需证明材料:
 
  (1)《乌兰察布市2016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
 
  (2)毕业证、学位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时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下载打印);
 
  (3)编制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财政部门出具的财政拨款相关证明;
 
  (4)报考参公事业单位人员须出具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4.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审查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主动放弃。
 
  5.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须于2016年4月5日9:00—4月6日17:00间登陆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 http://115.28.230.52:8026)网上报名系统,通过网上支付工具,缴纳报考费70元/人(报名费每人20元,考务费每人50元)。
 
  6.报名确认(查询交费是否成功)。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于2016年4月5日9:00—4月6日17:00期间进行网上交费,须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阅个人报名信息是否正确,交费状态是否变化为“已交费”。如交费后状态未改变,请在报名时间内与市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联系(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详见本简章),否则视为放弃本次考试。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确认。
 
  7.完成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16年4月11日起登陆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 http://115.28.230.52:8026)自行打印准考证。
 
  8.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
 
  9.本次公开选调考试不设开考比例。报名截止后,根据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和选调岗位计划数,对报名人数少于岗位计划数或无人报名的岗位,减少或取消本岗位的选调计划。调整后的岗位,在报名网站(网址: http://115.28.230.52:8026)上公布。
 
  四、笔试
 
  本次公开选调考试,只进行笔试。
 
  (一)笔试统一组织。笔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评。
 
  (二)笔试实行百分制。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试卷统一用汉文制卷。报考人员须用汉语言作答。
 
  (三)笔试时间:2016年4月16日上午9:00—11:00。
 
  (四)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选调单位的选调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最后一名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如果经体检和考察后超出选调计划的采取笔试方式加试。
 
  (七)笔试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由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相关规定具体组织实施。体检合格者列为选调考察对象。拟选调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因未参加体检被取消选调资格的,按照各选调单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各选调单位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对象在现单位工作不满2年的,一般要到其上一个工作单位进行延伸考察。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六、公示、试用期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各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将报考本单位拟选调人员考试和考察情况上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网址: http://115.28.230.52:8026)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选调人员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试用期间原单位保留其编制和职位),按管理权限分别报市组织、人社、编制部门办理人事调动手续,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七、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选调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公开选调工作期间,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三)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应试者,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
 
  (四)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八、其他事项
 
  (一)对选调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在公开选调任何阶段及试用期内发现选调考生与选调条件不符和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退回原单位。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开选调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本次公开选调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发布(网址: http://115.28.230.52:8026),请选调考生随时关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四)本简章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74-8150963(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电子邮箱: WMPTA@163.com
 
  政策咨询电话:0474-8320213(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
 
  监督电话:0474-8321083(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附件:乌兰察布市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docx
 
  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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