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内蒙古临河区公安局文职人员管理中心招聘公告

来源:临河区公安局 2016-03-18 14:31:00
  2016年内蒙古临河区公安局文职人员管理中心招聘公告
 
  按照临河区委、政府相关会议精神,临河区公安局文职人员管理中心以政府购买公益岗位的方式从全区符合安置条件的历年退役士兵中招聘公益性岗位35个,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招聘名额为35个,岗位为警务辅助人员。聘用人员与区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
 
  二、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的原则。
 
  三、报名条件
 
  临河户籍,具有退役士兵城镇优待安置证,退伍档案在临河区民政局,未选择自主择业和未领取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助金的历年退役士兵。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由区公安局负责组织,区民政局协助,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二)笔试、体能测试
 
  本次招聘分笔试和体能测试。
 
  笔试:为公共基础理论测试。蒙古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达斡尔族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烈士子女和服役期间荣获三等功、大军区级奖励的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以上两类考生不重复累计加分。
 
  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原则上以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员。如报名参加考试人数达不到该比例时,则相应调整该比例为1:2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员。若报名参加考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则按照笔试成绩前50名进入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按人社部(2011)48号文件,男子进行1000米跑、纵跳摸高,女子进行800米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试。
 
  (三)聘用公示
 
  笔试成绩占60%、体能测试成绩占40%为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由临河区公安局在临河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一周。公示期间如出现举报情况,经核实不符合聘用资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四)体检
 
  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按统一要求自行到临河区中心医院进行体检。
 
  (五)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工作由区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
 
  五、管理办法和待遇
 
  聘用人员的合同签订、薪酬标准等管理完全参照《巴彦淖尔市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政府购买岗位实施办法(试行)》(巴政办发[2011]40号)和《巴彦淖尔市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政府购买岗位服务人员薪酬指导意见(试行)》(巴人社发[2011]20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报名时间:从2016年3月21日开始至2016年3月25日截止。
 
  报名地点:临河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服务大厅(金沙路西,帅丰街南);
 
  联系电话:8960613、8960623。
 
  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持户口簿、身份证、退伍证、城镇优待安置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彩色照片3张;报名时填写《临河区政府购买公益岗位(区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表格需从临河区政府网用A4纸下载。
 
  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临河区公安局
 
  201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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