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州铜仁市事业单位招聘实施方案

来源:铜仁市碧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03-07 16:54:00
  铜仁市碧江区2016年参加第四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 及急需紧缺人才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科学、规范的用人制度,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和《铜仁市参加第四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研究,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13名,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本次公开招聘(引进)工作在碧江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碧江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招聘办”)牵头,区直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实施。“区招聘办”设在碧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招聘(引进)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招聘(引进)的原则。


  二、招聘(引进)人数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13名。其中:教育系统1名,卫生系统5名,其它事业单位7名,详细职位见附件1《铜仁市碧江区2016年参加第四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事业单位招聘(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招聘(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3月2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2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6年3月26日及以后出生);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3、在各类招录(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截止2016年3月26日服务未满一届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经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正式工作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引进)程序及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引进)工作按发布公开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引进)相关工作信息在“铜仁市碧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trsrzs.gov.cn)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若因考生未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


  1、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及地点如下:


  ①报名时间:2016年3月26日(9:00——16:00)


  ②报名地点:第四届中国贵州省人才博览会铜仁招聘区碧江区招聘点报名(贵阳国际会议展览中心)。


  2、报名要求: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书、身份证、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职位表”中其他还需提供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彩色照片3张;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的报考证明原件。


  (三)资格审查


  由“区招聘办”统一组织,明确专人负责,经资格审查确认合格的报考人员方可进入考试环节;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不列入考试对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引进)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不符,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工作由“区招聘办”组织实施,考试采取面试评审方式进行,面试评审成绩即为考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面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考试结束后,从考试成绩高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如出现成绩末位并列的。需进行加试考试,以加试后的成绩高的确定为签订意向协议人员)。2016年应届毕业生,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需考生自备协议书;往届毕业生,签订《聘用意向就业协议书》。


  签订就业意向协议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签定就业意向协议人员即为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区招聘办”统一组织,体检参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标准及程序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区招聘办”统一组织进行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走访、座谈、与被考察对象交流等方式,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政治素质、学历、现实表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等情况。考察对象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个人学籍档案等资料。


  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察为不合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违纪违法行为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不能按时提供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等)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4、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或不符合招聘(引进)对象及条件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其他经“区招聘办”研究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八)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对其按程序进行公示。经公示结束后无影响其聘用者,由聘用单位填报《聘用审批表》(一式四份),并附聘用相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按程序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由聘用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引进)工作严格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开招聘(引进)实行回避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纪违规行为。如有违纪违规情况发生,考生违反公开招聘(引进)规定和纪律的,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处理,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六、其他事宜


  (一)公开招聘(引进)人员应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聘用合同由碧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证后生效。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相关程序解除聘用关系;


  (二)凡因体检、考察等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产生的缺额一律不予递补;


  (三)本实施方案由碧江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碧江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四)咨询电话:0856-5235716(区人社局)


  0856-5430838(区教育局)


  0856-5222391(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监督电话:0856-5223471(碧江区纪委监察局)


  附件:


  1、铜仁市碧江区2016年参加第四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事业单位招聘(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职位一览表


  2、报名信息表



  碧江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