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安徽六安霍邱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来源:安徽省人事考试网
2016-04-15 15:42:00
2016年度霍邱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及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文件精神,经县编委批准,并报市人社局审核同意,现就2016年度霍邱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根据县编委会批准的用编指标,纳入本次公开招聘的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共234名(含省招聘(招募)到乡镇卫生院和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指标29名)。详见《2016年度霍邱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从以上招聘计划中统筹安排1名指标,用于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根据省卫计委卫科秘[2014]113号文件规定,报考省招聘(招募)计划到乡镇卫生院和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的人员,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普通应、历届医学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不含已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在编在职在岗人员)。列入该计划招聘(招募)的医学类专业专科生,可享受1万元/人标准的一次性补助。
招聘计划(岗位)及本次招聘过程的相关信息将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霍邱政府网、霍邱新闻网、霍邱先锋网、霍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霍邱教育网等媒体上同时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农村幼儿园岗位中专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报考年龄条件按岗位要求确定,具体见《一览表》。其中的年龄"25周岁以下"为"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16年4月21日9:00至4月26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4月27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4月27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4月28日18: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16年5月21日至5月23日期间,由省人事考试院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地址:合肥市徽州大道与太湖路交口恒生阳光城8号写字楼四楼)。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紧缺专业或硕士研究生岗位,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批准后降低至1:2比例开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中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低于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29日13: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统一考试
为增加考试科学性,满足各招聘单位用人需求,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参加省统一命题考试,采取"1+X"的考试模式,"1"为公共科目,即公共基础知识(一)或公共基础知识(二),"X"为专业科目,按所报岗位不同,设置相应专业科目。
具体应试科目详见《一览表》
1、公共科目为必考科目,应聘管理岗位的人员考《公共基础知识(一)》,应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考《公共基础知识(二)》。各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20分。
《公共基础知识(一)》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
《公共基础知识(二)》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英语,写作。
2、专业科目考试的主要内容:招聘岗位所需的主要专业基础知识,详见《一览表》。《一览表》中没有注明专业科目考试的,该岗位笔试只考公共科目,不考专业科目。
各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20分。
3、时间安排: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6年5月22日上午9:00-11:30;
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16年5月22日下午14:00-16:00。
4、报考人员可于5月18日至5月20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见准考证。
6月8日,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查询本人统考笔试成绩。
5、统考笔试合成成绩计算方法:参加1+X考试模式的考生,公共科目成绩占40%,专业科目成绩占60%(计算公式:公共科目成绩×0.4+专业科目成绩×0.6);只考公共科目的考生,将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直接作为统考笔试合成成绩。上述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合成后的统考笔试合成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含四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报考农村幼教岗位统考笔试合成成绩最低为50分)。合成后的统考笔试合成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6、加分政策: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2016年5月21日正常上班时间,携带身份证、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霍邱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城关镇府前大道人社局大楼506室)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霍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每门笔试成绩加2分。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7、按照应聘人员统考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考生所报岗位招聘计划,按比例确定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为:岗位招聘数10人以下的按1:3比例确定;岗位招聘数10人及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岗位招聘数20人及以上的按1:1.5比例确定。如出现最后一名有多名考生统考笔试合成成绩分数相同,则一并确定为入围专业测试人选。进入专业测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对不需进行专业测试的招聘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若出现最后一名有多名考生统考笔试合成成绩分数相同,则以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确定排序,若再出现同分,则以专业科目试卷中的主观题得分高低排序;不考专业科目的,则以公共科目试卷中的主观题得分高低排序。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在霍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网站上公布。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据统考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在符合条件的考生中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3)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以上)。今年期满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可提供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待发"等相关证明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6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6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考生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随即取消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由县人社局核发专业测试通知书,名单及领取时间在霍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网站另行通知。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县人社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根据招聘岗位的用人需求,专业测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或试讲的方式进行,其中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试讲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
1、报考幼教岗位的采取绘画、舞蹈、自弹自唱和讲故事四种形式;
2、报考管理类岗位的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3、报考卫计系统专技类岗位的考生不设置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设定专业测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专业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参加专业测试时需携带专业测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时间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八、合成总成绩
1、合成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统考笔试合成成绩×0.6+专业测试成绩×0.4。合成总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对不进行专业测试的考生,直接将其统考笔试合成成绩作为合成总成绩。
2、依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如遇合成总成绩相同时,则以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确定排序,若再出现同分,则以专业科目中的主观题得分确定排序。不考专业科目的,则以公共科目试卷中的主观题得分高低排序。
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试人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的人员名单,并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
九、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安排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对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报考同岗位符合条件的考生中依次递补1次,递补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招聘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实施。主要对被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从报考同岗位符合条件的考生中依次递补1次,递补时间另行通知。
十、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霍邱县政府网等相关网站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出具聘用报告,连同拟聘用人员考察材料、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按规定报送县人社局办理审批及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6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等证件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一、签约聘用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其他事项
1、本次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和考试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霍邱政府网、霍邱新闻网、霍邱先锋网、霍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霍邱教育网等网站查询、查阅。
2、部分招聘岗位,(《一览表》中带☆的)因属同一专业、多个用人单位,应聘人员的具体聘用岗位采取"按分数选岗"的方式确定。选岗时依据拟聘用人员的笔试、专业测试合成总成绩(按规定不参加专业测试的按笔试合成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由应聘人员自主选岗。
3、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及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对有关工作人员违反招聘原则,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行为,将立即制止并责令改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等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霍邱县人社局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不指定用书、不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5、咨询电话:0564-6081520、6014189(县人社局),0564-6020087(县委组织部);监督电话:0564-6081581(县人社局纪检室)。
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6、本《公告》由霍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霍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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