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安徽阜阳市颍州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为做好2016年度颍州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发布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16年度颍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132名,其中乡镇卫生院57名,其它事业单位75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4月14日起同时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 http://www.apta.gov.cn ,下同)、阜阳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fyrsks.com/)、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fyldbz.gov.cn/)、颍州区人民政府( http://www.yingzhou.gov.cn/index.html 下同)、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先锋网(http://yz.ahxf.gov.cn/xfw/下同)等网站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高校毕业生并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 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 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 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 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 “30周岁以下”为“1986年 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16年4月21日9:00至4月26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颍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岗位的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名人员报名后,4月27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它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4月27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它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4月28日18: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统考笔试费用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的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29日13:00—17:00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统一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统考笔试采取“1+X”的考试模式,“1”为公共科目,即《公共基础知识(二)》,“X”为文秘类等9个专业科目。
《公共基础知识(二)》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英语,写作;
专业科目考试的主要内容:招聘岗位所需的主要专业基础知识。
统考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6年5月22日上午9:00—11:30;
统考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16年5月22日下午14:00—16:00。
上述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20分。
报考人员可于5月18日至5月20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6月8日,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密码查询个人统考笔试成绩。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统考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统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专业科目笔试成绩按本公告比例合成后的总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专业测试或体检考察等环节。
报考招聘考试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6年5月21日8:00—12:00、14:30—17:0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颍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流动开发股(颍州中路文峰小学北20米5楼,电话:0558-2787710)申报加分事宜。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颍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颍州区人民政府、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先锋网等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各增加2分。
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依公共科目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各占50%合成确定。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将按规定在颍州区人民政府、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先锋网等网站进行公示。
设置专业测试的岗位,专业测试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自行组织。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最终成绩按笔试总成绩转换成百分制占60%(计算公式:笔试总成绩÷1.2×0.6)、专业测试成绩占40%合成确定。专业测试有关事宜在颍州区人民政府、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先锋网等网站另行公告通知。
六、资格复审
考生笔试成绩公示一周后,未设置专业测试环节的岗位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如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按下列优先原则依次确定:专业科目成绩高的优先,专业科目主观题成绩高的优先。设置专业测试环节的岗位按1:3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如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一并进入专业测试。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如下材料:
1.属全日制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3. 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上述人员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4.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外,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016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6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区监察局、人社局和用人主管单位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组织实施。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本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通知。
七、体检与考察
对未设置专业测试环节岗位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设置专业测试环节岗位的按专业测试后合成的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考察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根据缺额,按本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八、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在颍州区人民政府、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先锋网等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设置“择优选岗”的岗位,按拟聘人员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选择 (每人限选一次)。如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按本公告办法区分。选岗时间另行通知。
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相关手续的以及未能在2016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其它
本公告由颍州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有关专业测试、考察、体检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颍州区人民政府、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先锋网查询、查阅。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监督电话:颍州区纪委、监察局 0558-2199639
咨询电话:
颍州区人社局0558-2787710
颍州区卫生局 0558-2580977
颍州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