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吉林省延边州农科院招聘公告

来源: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04-07 15:17:00
  延边州农科院公开招聘实行员额经费管理工勤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州直机关(参公单位)及事业单位实行员额经费管理的新补充工勤人员有关问题的意见》(延州人社联发〔2012〕11号)精神,延边州农科院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行员额经费管理工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实行员额经费管理(机关)工勤农场试验工岗位1个,人员1名。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


  5、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性别:男,民族:汉族,专业不限,延边州户籍。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21日至1998年4月21日期间考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2016年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服务期未满人员。


  6、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法


  (一)报名时间为2016年4 月13日至15日,上午8:30至下午16:30。


  (二)报名地点在延边州农科院办公室(延吉市河南街长白西路新丰2队)。


  (三)报名方法


  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缴费的方法。


  1、报考人员(委托代理人)报名时,报名需提供下列材料:


  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应届毕业生携带学生证、学校证明)及复印件2份;近期(6个月内)1寸同一底片(红底)免冠证明照3张;《延边州农科院公开招聘员额管理工勤人员报考登记表》(附件),登记表可在延边三农之窗网站下载(http://yanbian.jlagri.gov.cn/sites/yanbian/),用A4纸打印。


  2、报名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四)资格审查


  延边州农科院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五)缴费方式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缴费,报名费每人25元,参加笔试人员笔试考务费35元。


  (六)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考一科,科目为通用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通用理论知识。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延边州农科院同时在网上公示,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在网上公布。


  (二)面试。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采取结构化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协调、专业知识等相关能力。


  考生面试顺序通过抽签决定,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网上公布。


  (三)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合并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5%、55%;考试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组织成绩相同人员进行再次面试。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进入体检资格。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延边州农科院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根据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延边州农科院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六、公示


  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待遇。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延边州农科院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的工资,依据延吉市最低工资标准两倍核定,并缴纳社会保险。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延边三农之窗网站为本次招聘考试的工作网站,有关考试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此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联系人:吴文国、金港竣


  联系电话:0433-4397070


  附件:延边州农科院公开招聘员额管理工勤人员报考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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