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辽宁沈阳法库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来源:法库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05-18 14:38:00
  根据法库县政府常务会批准,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的有关要求,法库县疾病控制中心(法库县卫生监督所)面向社会招聘聘用制专业技术人员,计划招聘1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


  1、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年龄在18—35周岁[1980年5月1日(含)至1998年5月1日(含)]期间出生。


  4、法库县疾病控制中心卫生检验岗位4人,全日制大专或本科学历,大专学历的要求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本科学历的要求是卫生检验专业。


  5、法库县疾病控制中心流行病预防岗位6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学历的要求是预防医学或临床医学专业;研究生学历的要求是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专业。


  6、报名人员如有工作单位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名时间,2016年5月20日上午8时30分至5月30日下午5时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相关学历证书、具有职业资格的携带资格证书或执业医师证书及其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到法库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科(法库县综合服务中心A区409房间)报名,咨询电话:024-87101307; 张女士:13032412155;韩女士:15140131919,逾期不予受理。


  三、招聘方式


  1、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进行,分笔试和面试。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等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


  招聘岗位数量与参加面试人数1:2比例进入面试,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末位分数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同时参加面试。


  3、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笔试结束后另行通知。


  4、总成绩确定


  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5:5。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和考核


  根据总成绩,按聘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


  1、体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2、考核


  重点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核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取消应聘资格的,应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应聘者。


  五、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公示的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报考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事业单位聘任制工作人员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人员管理及待遇


  1、聘用制工作人员实行按岗定薪、按岗定责、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参照在编人员相关办法和规定进行管理,聘用制工作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3—5年,试用期为6个月(计算在聘期内)。


  2、事业单位聘用制工作人员与本单位在编人员同工同酬及同等享有其他福利待遇,社会保险参照本单位在编人员执行。上级出台相关文件政策,按照上级文件执行。


  法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法库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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