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辽宁丹东市事业单位招聘考察人选公告

来源: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05-09 14:41:00
  2016年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参加考察人选公告


  根据《2016年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之一》,考察人选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考察人选。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上述原则,对参加2016年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考生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进行了合成,现将各招聘岗位考察人选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告。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由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且只递补一次。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考察人选需尽快做好下列事宜,配合考察工作,具体考察安排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一、非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用人单位及市组织人事部门要求其进行学历认证的考生,必须提供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如果所报考岗位有学位要求的,同时要出具由取得学位证书的大学所在省份教育厅认证的《XX省教育厅学位认证报告》。


  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省委党校举办的大专班、本科班和在职研究生班,中央党校委托省委党校举办的本科班、研究生班和省刊授党校举办的大专班的学员,取得党校函授教育和在职研究生教育学历,考察时需提供经省党校系统学历教育招生委员会办公室验印、并加盖辽宁省党校系统证书专用章的毕业证书。


  二、所有考察人选必须出具由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


  三、所有考察人选必须出具由单位、街道或社区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


  四、档案在域外人才服务机构及相关单位保管的,请按用人单位要求的时间迁移到本地人才服务机构或办理相关借阅等手续。


  咨询电话:


  中共丹东市委组织部:0415-2129022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15-3192313


  附:2016年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人选名单


  中 共 丹 东 市 委 组 织 部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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