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西宜春市事业单位招聘720人公告

来源:江西省人事考试网 2016-05-24 14:33:00

2016年宜春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和《宜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经宜春市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宜春市市直、袁州区、樟树市、靖安县、奉新县、高安市、上高县、铜鼓县、万载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2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公开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公开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公开招聘单位、公开招聘职位及资格条件


  1、公开招聘对象为符合条件的2016年7月底及以前毕业的应(历)届大中专毕业生。


  2、部分招聘职位限制户籍的是指2016年6月30日及以前为职位设置所要求的户籍。


  3、公开招聘单位职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16年宜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至附件2。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6年6月2日8:30至2016年6月7日17:30;缴费时间:2016年6月2日8:30至2016年6月8日17:30;


  公布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职位时间:2016年6月10日9:30


  因职位被取消的考生网上改报时间:2016年6月11日8:30至17:30;考生网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16年6月20日8:30开始。


  (二)报名方式: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宜春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5.jxpta.com)。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须在网上缴纳考试笔试费用后方能确定报名有效。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定向生、免费师范生;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在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4、现役军人。


  本次报考实行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时只进行电子照片(近一年清晰正面照)审核,不进行资格审查,笔试后将对入闱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公布的公开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参照《江西省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附件3),选报符合条件的职位。考生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符合职位需求及专业分类原则的,可拨打本次考试咨询电话,由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资格审查:笔试结束后,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入闱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不需要面试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对象,直接进入体检、政审环节。需要面试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需要面试的考生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替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的、或弄虚作假的、或提供虚假证明的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生聘用审批后放弃报到等不诚信行为的,记入考生诚信档案、通报其所在单位,三年内不得参加市、县、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对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如报考者提供不准确联系方式造成无法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者自己承担。


  四、笔试和面试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卫计部门的医学类职位采取只进行笔试不进行面试的形式;其他职位采取笔试+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或试讲)的形式。笔试和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或试讲)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招聘实行全过程监督。报考人数与拟公开招聘名额之比3:1以上(含等额)方能进行笔试。对报考人数不足的职位,取消该职位,报考该职位的考生进行网上改报。


  实行专业测试(试讲)的,按公开招聘职位与面试人数1:4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专业测试(试讲);实行结构化面试的,公开招聘职位数为4个及以下的,按公开招聘职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公开招聘职位数为5个的,面试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2人确定;公开招聘职位数为6个及以上的,按公开招聘职位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确定入闱结构化面试人员时,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定于2016年6月下旬或7月初,具体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卫计部门医学类职位为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个科目,分值各为100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其他职位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应用文写作两个科目,分值为100分,合为一张试卷,其中:综合基础知识60分,应用文写作40分。综合基础知识的主要内容为政治理论、时事、法律基础知识、经济管理、科技常识和人文地理等;专业知识的主要内容为公开招聘职位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


  本次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不指定教材,主观题、客观题搭配。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应考时须携带橡皮擦、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不得携带计算器。笔试后按照有关规定,所有考生试卷将做雷同试卷分析,凡是雷同试卷一律取消笔试成绩。


  (二)面试(专业测试或试讲)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百分制,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专业测试(试讲)采用百分制,专业测试(试讲)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


  (三)计分方法


  卫计部门医学类职位按笔试分值比例计算总分;实行结构化面试职位笔试占50%,面试占50%;实行专业测试(试讲)的职位笔试占40%,专业测试(试讲)占60%。


  五、体检、考核和公示


  (一)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对象,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或试讲)成绩须达到及格分60分以上方可作为体检的对象。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者,卫计部门医学类职位,按笔试专业知识科目分数的高低确定体检对象,其他职位按面试(专业测试或试讲)分数的高低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合格后,由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核。


  (三)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出现自动放弃体检的,其公开招聘职位可依考试分数递补一次。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自动放弃的,其公开招聘职位不予递补。


  (四)在考试主管机关指定的卫生机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核由招聘单位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相关程序负责组织,主管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完成,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情况。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


  (六)对拟聘用人选在适当范围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


  六、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县(市)及乡镇岗位,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后,5年内不得调离。


  七、其他事项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带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注册证)书等,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并提交1套复印件。


  2、属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持本单位开具的盖有行政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3、用人单位要求提交的工作经历证明等其他材料。


  (二)宜春人事考试网(http://0795.jxpta.com)及宜春人才人事网(www.ycrcrs.com )为本次公开招聘指定的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笔试、面试等相关公开招聘信息。


  (三)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赣发改收费字[2011]267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笔试费用(两个科目,每人共100元,网上缴纳)。


  (四)咨询电话:12333(宜春市各县市),0795-12333(宜春市外),监督电话:0795-3272598。


  (五)本公告由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宜春市201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笔试+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或试讲职位)》


  2、《2016年宜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医疗卫生只进行笔试或加测试讲职位)》


  3、《江西省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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