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十堰市茅箭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 、《十堰市茅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茅政办发[2011]96号),结合我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十堰市茅箭区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见《2016年十堰市茅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资格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具备岗位所必须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及交费。报考人员可在2016年5月18日15:00至6月1日17:00期间登录十堰市茅箭新闻网(www.symaojian.gov.cn),进入考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网上交纳报名费100元/人。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与考试所用身份证必须一致。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信息填写错误,以及弄虚作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改报。报名、交费并确认的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的岗位予以减少或取消,2016年6月3日在十堰市茅箭新闻网上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在2016年6月6日8:30至12:00到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事业科,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现场改报。岗位被取消但不愿改报的考生退还已交报名费。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于2016年6月9日至笔试前,登录十堰市茅箭新闻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到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事业科联系。联系电话:0719-8791332。
(四)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考,填报多个岗位的,取消考试资格。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2016年6月中上旬,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时间为150分钟。
(二)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70%,作文,占30%。笔试满分为100分。
(三)政策性规定加分:
1、根据鄂人[2006]16号文件规定,对‘三支一扶’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笔试成绩增加5分。请符合报考及以上条件的应聘人员,持原招录时的报到证、服务合同、服务协议、服务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本人年度考核表和《“三支一扶”人员报考优惠申请表》(见附件3)于6月1日17:00前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事业科办理笔试加分手续,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
2、根据十政办发[2013]176号文件精神,两个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的十堰城区社区网格员在笔试成绩分数基础上加5分计算总分。请符合报考及以上条件的应聘人员提供近两年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和《网格员报考优惠申请表》(见附件4)于6月1日17:00前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事业科办理笔试加分手续,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
3、已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原“三支一扶”人员和十堰城区社区网格员,如参加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再重复享受事业单位招考加分优惠政策。
4、同时符合“三支一扶”和网格员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
(四)考生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
(五)笔试结束后在十堰市茅箭新闻网查询成绩。
五、资格审查
根据笔试成绩,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如遇最后一名笔试分数相同时,一并列为资格审查对象)。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时,应提供下列资料:《报名登记表》1份(须网上报名后打印)、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其中:2016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需提供学生证、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由毕业院校出具能按期毕业的证明)。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经资格审查,若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面试人数未达到1:3面试比例的,则应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
六、面试
(一)根据笔试成绩和资格审查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遇最后一名笔试分数相同时,一并列为面试对象)。参加面试的考生应缴纳面试费50元。
(二)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幼师岗位采取说课和才艺表演方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应具备的综合素质、综合能力。
(三)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成绩计算:考生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考生参加面试时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
七、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由受检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2010]19号,2013年修订)的规定进行。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复检医院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
3.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4.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进行,考察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的方式进行。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八、公示、聘用
考生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同等条件下,大学生村官、复员军人优先。拟聘用人员通过十堰市茅箭新闻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与新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须取得相应毕业证),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要求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九、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人员应在十堰市茅箭新闻网上下载打印《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经本人签名确认,资格审查时提交给资格审查单位。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聘用合同;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三)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报考前应征得单位同意,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应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
(四)对伪造相关资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人员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本次招聘的具体时间安排如有变动,将提前在十堰市茅箭新闻网发布通知,届时以通知为准。
十、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此次考试所有考务信息均由十堰市茅箭新闻网(www.symaojian.gov.cn)发布。
咨询电话:
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事业科 0719-8791332
附件:1、《2016年十堰市茅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3、《“三支一扶”人员报考优惠申请表》
4、《网格员报考优惠申请表》
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