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大理州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事业单位2016年定向招聘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工作的公告》及《大理州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实行统一考试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规定,经大理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定于今年7月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2016年全州计划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35人(其中含面向“四个项目”人员定向招聘90人)。招聘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大理州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范围:经批准招聘的全州各级事业单位。
对象:除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以外,符合岗位条件,取得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非大理州户口或生源的大理大学2016年应届毕业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985及211院校毕业生、卫生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部分紧缺专业岗位(见岗位表)不限户口或生源地。
定向招聘“四个项目”人员对象:
(一)大学生村官:2014年以前(含2014年)省级统一选聘,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截至2016年5月1日在职在岗的大学生村官;2008年、2009年省级统一选聘、聘用期满6年离岗和2011年、2012年省级统一选聘、聘用期满3年后离岗,聘期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大学生村官。
(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2013年云南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截至2016年5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特岗教师”;2011年、2012年由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服务期满三年,取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未转为正式在编教师且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特岗教师”。
(三)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2014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16年5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三支一扶”大学生;2012年、2013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服务期满两年,取得《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四)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2014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16年5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参加“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2011年(限服务期为三年的)、2012年、2013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招募,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
(六)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1年5月20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乡镇卫生院临床、影像、麻醉、检验专业岗位,且具有执业资格(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的报考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1978年5月20日以后出生)。大理州驻军部队军人随军家属报考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1年5月20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学生(2016年毕业生除外);
(三)现役军人;
(四)2012年以来被取消录用资格的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被认定在各级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而被禁考的人员;
(五)参加2016年大理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
(六)2016年5月24日前未办结辞职手续的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四、报名与报考资格审核
报名方式:实行网络报名,其中报考“双岗位”的考生,所报州级岗位网络审核通过后,方可向县市人社局现场提交或传真《大理州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双岗位”考生信息审查表》(附件2)进行县市(乡镇)岗位的现场报名和审核。
报考中餐烹饪、汽车维修、数控技术、作曲音乐舞蹈专业岗位(详见岗位表)的考生直接到州级招聘主管部门或县市人社局进行现场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2016年5月20日9:00至5月24日24:00
现场报名时间:2016年5月20日至5月26日
网络交费时间:2016年5月20日9:00至5月26日24:00
网络报名网站: www.ynrsksw.cn;www.ynrsksw.net;www.ynrsksw.com。
报名岗位:考生根据本人情况可选择报考“单岗位”或“双岗位”。
1.报考单岗位:考生可直接报考1个州级岗位或1个县市(乡镇)岗位。
2.报考双岗位: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如报考条件和笔试专业归类一致,考生可同时报考1个州级岗位和1个县市(乡镇)岗位,即报考“双岗位”。选择报考“双岗位”的考生首先进行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时应选择填报符合条件的州级岗位,待州级岗位审核通过后,考生方可向县市人社局现场提交或传真《大理州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双岗位”考生信息审查表》(附件2)等待审核,待报考县市(乡镇)岗位信息审核通过方为报考“双岗位”成功。报考“双岗位”时,考生不能同时选择报考多个县市(乡镇)岗位,必须是所报县市(乡镇)岗位审核不通过时,方可重新报考其他县市(乡镇)岗位。各县市人社局应在第一时间审核考生“双岗位”报名信息,州人社局将汇总县市人社局审核结果,在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实时公布。
报考“双岗位”的考生如经州级岗位面试合格拟进入体检后,将不再进入县市(乡镇)岗位的面试程序。
3.“特设岗位”定向招聘“四个项目”服务期满人员,但“四个项目”服务期满人员也可选择报考其它非特设岗位。
网上报名程序
网络报名的流程为:登陆网络报名网站→阅读并同意考生诚信承诺→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身份证和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等待审核→审核通过→网上缴费。
网络报名资格审核为在线人工审核。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避免造成延误审核,报名与考试时所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考生自行维护个人填报的信息,通过资格审核后将不再进行信息修改。如考生填报信息与本人所持证件信息不相符,由此带来的不良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如报考人员发现自己的信息被他人盗用进行恶意报名,可在报名期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科提交书面申请,其申请被批准后,请考生重新报名。
岗位开考比例
受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数达到3:1方能开考,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自然调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计划。因取消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退还报名费。不受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在后续的笔试、面试阶段受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限制。
报考费用
根据大发改价管〔2011〕152号文件规定,每科收取笔试费用50元,两科共计收取笔试费用100元(含双岗位),按网络报名程序进行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不参加考试。进入面试人员每人收取50元面试费用。因考生原因届时不参加笔试、面试考试的,一律不予退费。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免交考试费用。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免交考试费用人员需由本人或委托人于2016年5月25日17:00前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证明材料。
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请考生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为:6月28日至7月2日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或实作)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笔试
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总计300分。
笔试时间:7月2日,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笔试范围:笔试科目不指定专业教材,考试大纲见2015年人社部考试中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附件3)。
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指定或委托任何一家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报考中餐烹饪、汽车维修、数控技术、作曲音乐舞蹈专业岗位(具体见岗位表)的考生采用“考核招聘”方式进行,不参加7月2日的全州统一笔试,由招聘主管部门在报名结束后拟出考核方案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后组织实施,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加分:
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笔试总分加5分;大理州驻军部队军人随军家属笔试总分加5分。报名人员的加分信息在资格复审时予以确认。
(二)面试(或实作)和考核
1、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公布后,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各专业类别笔试成绩总平均分的80%确定各类岗位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2、确定面试人员。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每个岗位(含实行统招统分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岗位数2:1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或实作)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导致该岗位面试人数与招聘数不足2:1的,则从最低控制线以上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缺额数依次递补(自行放弃面试人员需向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书面说明)。
3、面试加分。大理州驻军部队军人随军家属面试成绩加1分。
4、考生信息复审。考生个人信息复审时间为面试前1至2周,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发给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时根据岗位要求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岗位要求的学位证、相关执业资格证、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相关证明(含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加分证明等材料的原件。
“四个项目”人员的考生资格复审时还需提供服务单位、服务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章的以下材料: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大学生村官参加定向招聘推荐表》(附件4)、《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附件5)。
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
云南省招募的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人员,资格复审时需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
在云南省服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发放的《志愿服务证》(证上需有各县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
除服务证或聘用证外,聘用主管单位开具的包含服务期及考核结果的说明,也可视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烈士子女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及户口证明;大理州驻军部队军人随军家属需提供《军人随军家属申请报告表》。
5、面试组织
面试按照《大理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暂行办法》,州级岗位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县市(乡镇)岗位的面试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面试层级顺序采取先州级后县市的办法,面试(或实作)具体时间及形式届时由同级人社部门在面试公告中公布。
面试(或实作)时,考生必须出具身份证原件(或公安局出具的户口证明)和面试通知书进行复核,凡不能出示原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等额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过程。
根据云组通〔2012〕45号文件要求,在面试(或实作)合格人员中由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加权合成总成绩,按考生合成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岗位数等额进入体检。
合成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考生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3×50%+面试成绩×50%
在计算成绩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按保留两位小数的计算结果代入合成总成绩的计算表达式中,合成总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合成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胜出。
六、体检及公示
面试、考核合格者,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即为拟招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者进行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由本人7日内提出申请到上一级医院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生合成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体检工作由各级招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己承担。
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分级进行张榜公布:笔试成绩公布第一榜,面试(或实作)人员公布第二榜,参加体检的拟聘人员公布第三榜。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级招聘主管部门调取拟聘人员个人档案、政审并提出招聘意见,报经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办理招聘审批手续。实行统招统分的岗位,拟聘用人员按照合成总成绩高低顺序在所有拟招聘岗位中进行择优选岗。
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工作人员,进入拟聘程序,经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办理调配手续,调入事业单位后,成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连续计算。“四个项目”服务期满人员被正式聘用的,服务时间计算工龄及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按同等人员确定工资。
八、纪律要求
(一)考生报名时要认真阅读公告、岗位条件、诚信承诺书和相关政策,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及本人联系的具体方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招聘主管部门发出笔试、面试、体检及其他通知时,如考生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二)招聘工作成立由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相关部门领导组成的领导组,负责组织领导招聘工作,同时成立由有关领导机关和部门人员组成的监督组,负责对招聘工作的监督;招考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招考条件、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出取消考试、招聘资格,并处以五年的禁考惩罚;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主管部门联系。该公告及全州岗位表可在www.yndlhrss.gov.cn、www.dali.gov.cn网站上查询。
联系电话:0872—2316321(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872—2316316(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科)
监督电话:0872—2316730、2428015(大理州纪委派出人事民政纪工委)
县市人社局咨询电话:
大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536810 (传真:2536811)
漾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525658 (传真:7524469)
祥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132638 (传真:3121180)
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147346 (传真:7143577)
弥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160562 (传真:8161352)
南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742910 (传真:8742902)
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120473 (传真:6122593)
云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522428 (传真:5520089)
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525708 (传真:6520037)
剑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521358 (传真:4525933)
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127050 (传真:5127962)
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126960 (传真:4121299)
州级招聘部门联系电话:
中共大理州委党校:0872-2123121
大理州残疾人联合会:0872-2173967
大理州人社局:0872-2316328
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872-2367393
大理州工信委:0872-2316160
大理州交通局:0872-2316405
大理州财政局:0872-2316252
大理州农业局:0872-2316444
大理州林业局:0872-2319298
大理州司法局:0872-2319405
大理州食药监局:0872-2319481
大理州新闻出版广电局:0872-2236015
大理州教育局:0872-2319394
大理州卫计委:0872-2316481
大理州财政局:0872-2460288
特此公告
附件1:《大理州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附件2:《大理州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双岗位”考生信息审查表》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
附件4:《大学生村官参加定向招聘推荐表》;
附件5:《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
附件6:《大理州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目录对照表(试行)》;
附件7:《大理州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考指南》
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