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西樟树市引进工程力学人才公告
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和《宜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经樟树市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樟树市工信委下属事业单位手工业联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程力学专业人才。现将有关公开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公开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人才条件
(一)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工程力学专业,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即可报名进入应试程序。
(二)限制条件:应聘者须全程接受资格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受过纪律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5.现役军人。
三、人才待遇
人才录用后,经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办理上编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6月20日上午8:00至6月20日下午5:00。
报名地点:樟树市工信委办公室(市政府大楼一楼)
考生报名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并提交1套复印件。②属在编在岗人员报考的,须持本单位开具的盖有的行政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③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④个人相关业绩材料。
2.资格审查:由市工信委具体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招聘考试(面试)
1.考试形式: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择优录用。
2.面试时间、地点:
6月23日 樟树市工信委会议室(市政府大楼一楼)
(三)体检和考核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列情况,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文件执行。
3.体检合格后由工程力学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
四、其他事项
(一)咨询电话: 0795-7333621
(二)本公告由樟树市工信委负责解释。
樟树市工信委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