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襄阳市襄州区招聘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和《襄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襄政发[2012]17号)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到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82人)
1、镇卫生院临床医学专业技术人员(含公共卫生)37人
2、镇卫生院护理专业技术人员 26人
3、镇卫生院医疗检验、影像专业技术人员 13人
4、镇卫生院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3人
5、镇卫生院卫计信息管理员 3人
二、相关政策及待遇
1、招聘合格人员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管理,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管理,享受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2、招聘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并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订3年聘用合同。三年聘用期满后,聘期内考核合格,可以续聘。
三、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一)政治思想素质好,道德品行好;(二)具备岗位所需要的知识和工作能力;(三)身体和心理健康。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招聘:(一)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三)被各级机关辞退不满五年的;(四)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见岗位条件一览表)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方式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6 月20 日至 6 月 27日。截止6月27日18:00报名结束。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襄州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xzrsksw.org.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可报名的项目列表,点击“我要报名”填写报考信息后,上传1寸近期正面免冠电子彩照(JPG格式,照片大小在20KB以下,五官清晰,占满图片框),经区人事考试平台确认审核通过,方可打印准考证(要求考生报名信息填报完整、真实准确,填报信息必填内容空缺,视同审核不通过。面试资格审核若发现考生报考信息填报虚假,笔试成绩无效,取消面试资格)。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详见网上通知,请密切关注襄州人事考试网。
2、笔试。笔试按照考用一致的原则,主要测试与招聘岗位相关的卫生专业知识。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开考比例须达到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时间为2.5小时。
3、笔试加分。根据鄂人〔2006〕16号等文件规定,对‘三支一扶’、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笔试成绩增加5分,计入笔试成绩。“三支一扶”和“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人员中已经通过考试等途径成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持原招录时的报到证、服务合同、服务协议、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书),以及本人年度考核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于6 月 30日17 时前到襄阳市襄州区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襄阳市襄州区八一路34号襄州区人社局1108室)办理笔试加分手续,逾期不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面试严格按照襄人字[2003]51号文件规定进行。
(1)面试考生确定。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范围。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区人社部门、区卫计局共同负责。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公告》的要求,提供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对审查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发放《襄州区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
拟进入面试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拟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超过时间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或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在合格线内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面试内容和形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素质和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和临床操作能力。面试一般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5、总成绩计算方法。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6、考核、体检。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考核、体检人数1∶l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考核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体检由区人社局负责组织。体检应在区卫计局所属的有资质的医院进行。出现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此次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7、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用人单位根据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区人社局对拟聘用人员按期取得的毕业证、资格证和人事档案等原件再次进行审核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有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和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该岗位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该岗位招聘的是紧缺专业的,用人单位要求递补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区人社部门批准,方可依据此次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对递补的人员要进行公示。
8、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上报拟聘用人员名册,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订立聘用合同,区人社局按照《事业单位管理条例》规范办理聘用手续,招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我区事业单位有关政策执行。
五、其它事项
公开招聘中有关事项和日程安排均可登陆襄阳人事考试网、襄州人事考试网查询。具体事宜请与襄阳市襄州区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和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办公室联系。
电话:0710-2815801 071-2535381
襄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襄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