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淄博柳泉中学遴选优秀教师公告

来源:淄博市教育局 2016-07-22 15:49:00
  淄博柳泉中学公开遴选优秀教师简章


  为加强淄博柳泉中学教育教学力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淄博柳泉中学现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在编在职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淄博柳泉中学初中教师岗位,共82人。其中语文14人、


  数学14人、英语14人、政治3人、历史5人、地理5人、物理3人、化学3人、生物5人、信息5人、音乐3人、体育5人、美术2人、心理1人。


  二、招聘范围


  全省范围内(不含淄博市内区县属公办学校)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在编在职普通初、高中教师。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备中学教师资格,在初中及以上学段任教,报考学科需与任教学科一致,以所在学校出具证明为准。有获得荣誉要求的,需为相应报考学科所获荣誉。


  6.淄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以外人员报考的,年龄须在40周岁及以下(1975年8月2日以后出生),应具有市级及以上教育部门评选认定的教学或综合性荣誉称号且担任一线文化课教学工作;具有省级以上教育部门评选认定的教学或综合性荣誉称号且担任一线文化课教学工作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0年8月2日以后出生)。以上称号专指: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优秀教师、名师、优秀班主任。


  7.淄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初中在编在职教师;淄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从事高中段教学且获得市级及以上教育部门评选认定的教学或综合性荣誉称号且担任一线文化课教学工作,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8月2日以后出生)。以上称号专指: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优秀教师、名师、优秀班主任、优质课一等奖。


  8.获得齐鲁名师、省特级教师、省教学能手、省优秀教师的,可直接进入考察环节,考察、体检合格即可录用。其占用的岗位计划从相应学科招聘岗位计划中扣除,剩余岗位计划作为面试岗位计划。


  9.应聘人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及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6.有严重违反师德规定并受到处理的。


  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时间截止到报名首日。


  四、招聘教师待遇


  建立优秀人才激励机制,实行绩效工资,优教优酬,多劳多得。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8月2日-8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报名截止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应聘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2016年淄博柳泉中学公开遴选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2016年淄博柳泉中学公开遴选优秀教师报名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并将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电子照片插入到表格指定位置,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规定的电子邮箱中,邮箱地址:zblqzxzp@163.com,邮件主题注明“报名登记表(岗位:XXX,姓名:XXX)。


  发送报名邮箱后务必致电0533-2279345进行邮件确认网上报名后,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8月9日-8月10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00。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淄博柳泉中学。


  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1.《2016年淄博柳泉中学公开招聘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本人亲笔签名);


  2.近期1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1张(纯色背景);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02年及以后的毕业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原件一份。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公布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学校出具的年度考核情况证明(见附件2);


  8.获得的荣誉称号证书(或公布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9.由所在单位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见附件3)。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三)考试


  考试形式为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基本素质和能力。


  1.面试组织。面试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由淄博市教育局会同招聘学校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2.面试方式。教师岗位面试采用面试和试讲的方式进行,各占面试总成绩的20%和80%。主要考核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考察体检人员确定。面试成绩高于70分的,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则按照学历、教龄、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获得的荣誉称号等项目因素依次比较至第一个有差异的因素为止,决定排名顺序。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四)考察和体检


  进入考察体检人员范围及考察、体检工作具体安排,在淄博市教育局官网(http://www.zbedu.gov.cn)上公布。


  1.考察。考察由淄博市教育局及淄博柳泉中学组成考核小组,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和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以及回避制度执行等方面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查,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2.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面试、考察、体检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sdzb.hrss.gov.cn)、淄博市教育局官网(http://www.zbedu.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淄博市教育局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原始资料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六、咨询监督及其他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面试辅导班。公开招聘实行全程监督,招聘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


  2.报名、资格审查、面试、递补、考察体检和公示等重要环节的结果和信息公告,将随时在淄博市教育局官网(http://www.zbedu.gov.cn)发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应聘人员如果认为招聘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影响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具体行政行为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咨询电话: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33-3180471


  淄博柳泉中学0533-2279345


  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察局派驻第六纪检组、监察室0533-2312353


  淄博市人社局事业科0533-2791826


  点击下载>>>


  1、淄博柳泉中学公开招聘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xls


  2、年度考核情况证明模板.doc


  3、同意应聘证明模板.doc


  淄博市教育局


  201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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