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菏泽高新区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队伍建设,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文化并具有计算机办公操作能力。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符合公益岗位要求的未就业人员。(出生时间在1986年8月16日至1998年8月16日之间)。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方式
可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现场报名需将报名所需材料,报送至菏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网上报名可登录网站http://www.hzgxq.gov.cn/Show.asp?a=71&b=86&c=1552下载报名登记表,认真填写后与报名所需材料的扫描版一同发送至报名邮箱:hzgxqgbk@163.com。
报名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书、近期同底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采取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报名通过后,考生须经过面试、考察、聘用等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条件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6日至2016年8月26日。
2.报名地点:菏泽市中华西路2059号菏泽高新区管委会4楼402室报名。
3.需要提交的材料: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近期同底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二)面试:面试由菏泽高新区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公示:对面试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统一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四、管理使用
1.聘用岗位为公益性岗位。
2.聘用期限:原则上为三年。首聘期一年,一年聘用期满,考核合格,根据政策和工作需要可以续聘。
3.聘用人员岗位补贴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报名时间
截止时间为8月26日下午17:30。(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联系人:周科长
联系电话:18105306626
地址:山东省菏泽高新区中华西路2059号
附件:报名登记表
本次招聘解释权归菏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菏泽高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
2016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