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荆门市掇刀区事业单位招聘体检考察公告
根据《荆门市事业单位201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为做好2016年度掇刀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考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考察人员的确定
根据《荆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荆政办〔2012〕93号),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对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
(一)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参加体检的考生于8月17日上午8:00准时在掇刀区人民医院体检中心集合(掇刀白石坡十字路口往北200米,市内乘坐8路车在“掇刀人民医院”站下车)。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集合地点,视为自动弃权。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自理。
(四)注意事项
1、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2、考生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避免剧烈活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考生集中后,将通信工具关闭并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体检时严禁使用手机;考生家长、亲属等不得随同进入体检地点。否则,按违纪处理。
4、考生对血压、听力、视力等检查结果要求复检的,须当天进行,对体检结束后提出复检申请的不予受理;拒绝复检的,按体检不合格处理。女性考生如有特殊情况,须事先告知工作人员;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均按作弊处理。
5、组织体检的工作人员和体检医务人员,凡与受检人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回避。
6、考生不得与医务人员发生争执,不得向医生和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不得擅自离开体检区域单独活动。
三、考察
体检结束后,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工作于8月25日前完成。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参加体检的考生应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5日内,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招聘单位提供下列资料:
1、个人档案现存放地、详细住址及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详细地址。
2、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所在地及单位的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
3、个人自传(包括个人的学习经历、实习实践、工作经历详细说明;家庭关系、兴趣特长、奖惩情况详细说明;诚信参考、遵纪守法,以及践行家庭美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的情况详细说明。自传要求500字内)。
4、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校、院系及辅导员的联系电话及详细地址;已参加工作的考生,须提供工作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联系电话。
附件:掇刀区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人员名单。xls
掇刀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