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黑龙江黑河市孙吴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孙吴县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孙吴县科技中队属自收自支股级事业单位,隶属于孙吴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其主要职责:负责建设、运用并维护各类交通设施,依法管理交通,行使行政执法职责等。
(二)孙吴县交通指挥中心属自收自支股级事业单位,隶属于孙吴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其主要职责:负责县内主要路口、路段电子监控、电子警察、前端科技设备等电子监控系统的管理与使用,电子监控管理和警力的临时调配与指挥工作,依法管理交通行使行政执法职责等。
(三)孙吴县行政复议中心属全额拔款股级事业单位,隶属于孙吴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其主要职责:负责全县的政府法制工作。审核制发规范性文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为县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做好各项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宣传及培训工作等。
(四)孙吴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属全额拔款股级事业单位,隶属于孙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其主要职责:行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依法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违法建筑物或者设施工作等。
(五)孙吴县县域经济发展办公室属全额拨款科级事业单位,隶属于孙吴县发展和改革局。其主要职责:负责汇总分析全县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工作等。
(六)孙吴县节能监察大队属全额拨款副科级事业单位,隶属于孙吴县发展和改革局。其主要职责:负责全县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定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工作等。
(七)孙吴县价格认证中心属全额拨款股级事业单位,隶属于孙吴县发展和改革局。其主要职责:负责全县价格行政裁定、价格合理性认定、价格鉴证工作等。
(八)孙吴县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属全额拔款股级事业单位,隶属于孙吴县林业局。其主要职责:负责全县森林病虫防治具体组织工作,培训基层森林病虫防治、测报和检疫人员,组织交流防治、测报和检疫工作经验,推广先进防治、测报和检疫技术及高效实用防治药械等。
(九)孙吴县财政监督检查局属全额拨款的副科级事业单位,隶属于孙吴县财政局。其主要职责:负责拟定全县财政监督检查的政策、制度;监督财税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财政收支监督检查工作等。
(十)孙吴县计算机审计辅助中心属全额拨款股级事业单位,隶属于孙吴县审计局,其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实施计算机审计工作,审计软件和管理软件的应用和指导;负责为局机关提供计算机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管理维护工作,参与配合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及其它审计工作等。
(十一)孙吴县文化馆属全额拔款的股级事业单位,隶属于孙吴县文化广播电视局,其主要职责:负责全县文化宣传的业务指导,配合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文化宣传活动;编制年度文化工作发展规划、目标、计划;指导基层文化工作,开展各种群众文化活动,培训基层文化骨干工作等。
(十二)孙吴县劳动保障信息中心属全额拔款的股级事业单位,隶属于孙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主要职责: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全国统一应用软件升级维护工作,并组织拟订相关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和推动以信息系统为基础的全国统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系统建设;负责社会保障卡基础信息采集,应用管理工作等。
(十三)孙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属全额拨款副科级事业单位,隶属于孙吴县国土资源局。其主要职责:宣传贯彻实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及关于不动产登记的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全县土地、房屋、林业、草原等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
负责拟定不动产登记业务规范和工作流程;负责不动产登记数据资料的整理、保管和备份工作等。
二、招聘计划(详见附表1)。
三、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四、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职和非在职人员。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工作态度积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二)岗位条件(详见附表1)。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本人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需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二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4张,填写《孙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2份(见附件2)。报考人员要填写准确的电话号码并保持畅通,如填写错误、手机关机、停机等个人原因造成无法联系耽误考试聘用的后果自负。
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报名人员要进行加分确认。属于项目生的提供服务期满证书、协议等佐证材料;属于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的提供退出现役证书;属于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在地劳动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报名时间:2016年9月6日-2016年9月8日
上 午:8:30-11:00 下 午:14:00-17:00
报名地址:孙吴县人社局(5楼513室)
联系方式:孙吴县人社局 赵 兵 7233148
笔试的时间和地点、面试的时间和地点、考试成绩、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将及时在孙吴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事业招聘专栏公布。
(二)考试
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选,通知考试,发放准考证。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试卷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70%)
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20分)和专业知识(80分)。
2、面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30%)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聘用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范围。面试成绩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3、考试总成绩。考生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算,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政策性加分只在笔试成绩中计算一次(项),不累计加分。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名额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缺检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孙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四)考核
组成考核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将通过社区、学校、工作单位进行了解和个别谈话,并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同时复审报名资格。
(五)公示和聘用
通过考核确定拟聘人选,经孙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孙吴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相关待遇
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在孙吴县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八、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情形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有其它违纪情形的。
九、本方案由孙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孙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