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邯郸涉县事业单位招聘113人公告

来源: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6-08-17 20:21:00
2016年邯郸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涉县事业单位工作需要与用人需求,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充实基层人才队伍力量,根据《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邯人社﹝2011﹞31号)等文件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研究意见,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3名,其中综合类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中小学教师80名、医学类定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涉县事业单位岗位缺编情况和各单位人才需求,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为实现全县转型发展、科学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进行。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拟聘人员公示、岗位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条件与要求


  1、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遵守宪法和法律;


  ②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③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


  ④身体健康(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合格标准);


  ⑤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2、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①现役军人;


  ②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校在读学生;


  ③未满最低基层服务年限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④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不得应聘人员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②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③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4、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内容的规定。


  (二)招聘岗位的条件和相关说明


  1、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2016年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综合类)》、《2016年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中小学教师类)》、《2016年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医学类)》要求确定。


  2、具备高级学历的考生以低级学历所学专业报考的,要求其低级学历所学专业与最高学历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考生在报名时,有关岗位专业条件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


  3、教师资格证书为幼儿(学前)、特殊教育的可报小学科目。具有中级、高级教师资格证书的,无对口科目的可报考下层次的科目。


  4、凡涉及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6年8月15日。


  5、原为涉县户籍因上学迁出、现户籍在原学校未迁回涉县的,可报考。夫妻中有一方在涉县有固定工作的,其配偶可报考。


  6、涉县在编教师不在中小学教师类岗位招聘范围。


  7、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相应行业或系统内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1、公告时间:2016年8月16日至2016年8月24日


  2、报名时间与地点


  2016年8月20日至8月24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在涉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局窗口报名。报考人员从人社局网站(www.hbsxrsj.com)下载《报名资格审查表》、《报名登记表》等表类,填写好后按照公布的岗位及条件报名。初审合格后,须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3、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须提交资料:户口本、二代身份证、就业报到证(已在涉县人社局存放的除外)或人事代理协议书、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蓝底)照片8张、《报名资格审查表》、《报名登记表》等资料。已就业人员报考,需提供本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报考中小学教师类人员须同时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医学类大专学历人员须同时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或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发放《笔试准考证》。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可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4、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综合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教师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类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公共基础、教育类常识等内容);医学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类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础技能等内容)。


  报考人员(含个别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岗位的)笔试成绩应达到其所使用同一套笔试题本笔试的所有人员的有效平均分数,方可进入面试。


  2016年9月11日至9月12日到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局窗口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6日内在人社局网站、行政服务中心公示栏公布笔试成绩。


  5、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具体地点、时间、采取方式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公告及面试准考证。


  公布面试方案。2016年10月9日在人社局网站、行政服务中心公示栏公告面试方案。


  综合类、医学类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教师类人员采用说课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均为6分钟。


  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个别招聘人数较多的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


  个别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题本的所有人员的有效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


  考生须在2016年10月11日至10月12日到涉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局窗口领取《面试准考证》。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每10人为一组于当天当场统一公布。


  6、总成绩评定


  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分数×60%+面试分数×40%=考生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5日内,在人社局网站、行政服务中心公示栏公布总成绩。


  2016年11月3日在人社局网站、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公示栏公布进入体检考生名单、体检事项。


  7、体检


  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岗位人数与拟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烈士子女或配偶、中共党员、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


  体检项目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8、考察


  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个人信息。


  9、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人社局网站、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10、岗位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编制、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首聘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农牧局、卫计局选岗的,对拟聘用人员,依据报考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岗位。对采用蛇形分组法面试的岗位,以各组的总成绩第一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后,各组的总成绩第二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各组的总成绩最后一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


  教师类报考人员岗位安排与聘用,由涉县教育体育局根据工作需要统一组织实施。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未按要求参加考试、考察等相关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考生应确保在招聘期间手机等通讯设备保持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应聘的,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进入面试环节后,因取消应聘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四)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出售任何考试资料。社会上以本次招聘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身份或以本次招聘为由举办的各类考试辅导班或培训班,均与本次招聘组织无关。


  (五)实施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时间顺延。


  (六)考生在报名时,有关招聘岗位条件专业设置和审核的参考依据为《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


  (七)报考人员要诚实守信,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报考者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场作弊违规的、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岗位的,取消考聘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得参加涉县的招聘。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人社局 3893082 3893060


  附表:1、《2016年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综合类)》


  2、《2016年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中小学教师类)》


  3、《2016年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医学类)》


  4、报名资格审查表


  5、报名登记表


  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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