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民航专业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招聘公告(第二次)

来源:中国民航人才网 2016-09-12 13:43:00
  民航专业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第二次招聘信息
 
  民航专业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质监总站”)于2004年2月由中编办(中央编办复字[2004]22号)批准成立,系中国民用航空局直属事业单位。
 
  质监总站主要职能是对民航专业工程实施质量监督,负责对民航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对民航专业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监督民航专业建设工程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参加行业验收,检查受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和建筑构件企业的资质等级;承办在京民航专业工程项目及货物进入北京市有形建筑市场招标和评标前期的相关协调管理以及评标专家名单的抽取工作;受委托参与民航专业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工作;受委托承担民航工程的咨询服务工作;受委托承办民航专业工程专家库的建设、管理及专家名单的抽取工作;受委托承办机场专业设备安全使用许可申请材料受理及前期审查工作等。
 
  现根据我站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在职人员公开招聘。
 
  一、招聘计划
 
  质量监督员1名,项目小组工作人员1名。
 
  二、岗位要求
 
  (一)质量监督员
 
  1.岗位职责
 
  (1)收集整理并监督检查国家、民航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政策、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
 
  (2)受理质量监督项目申请并办理质量监督受理书,包括催办申报,受理过程的解释与协调,文函件往来与处理,与地区站或民航机场建设单位的协商等;
 
  (3)实施对民航重点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包括编制质量监督方案、检查受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和建筑构件企业的资质等级和营业范围、监督检查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状况;
 
  (4)参加民航专业建设工程的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编写质量监督报告;
 
  (5)跟踪民航各地区管理局民航专业工程质量监督站业务进展情况,包括了解项目监督工作动态,办理有关文函件往来,参加有关验收、会议活动等;
 
  (6)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事项。
 
  2.招聘人员条件
 
  (1)年龄:23-35岁;
 
  (2)学历与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机场目视助航工程相关专业,包括电力、电气及其自动化专业;
 
  (3)同时具有机场目视助航工程和一定的机场场道工程施工、监理或质量监督工作经验者优先;
 
  (4)熟练使用工程建设相关系统和软件;
 
  (5)身体健康,勤于学习,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
 
  (6)能够适应经常性出差,特殊情况需到施工现场或到设计单位常驻;
 
  (7)北京市正式户口。
 
  (二)项目小组工作人员
 
  1.岗位职责
 
  (1)承担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技术创新推广工作;
 
  (2)承担建设项目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2.招聘人员条件
 
  (1)年龄:23-35岁;
 
  (2)学历及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机械工程专业;
 
  (3)熟练使用计算机相关软件;
 
  (4)身体健康,勤于学习,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
 
  (5)有项目管理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9月7日至9月23日,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民航质监总站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发送到邮箱:mhzhijian@163.com。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参加笔试面试人员。
 
  (三)笔试。2016年10月进行专业笔试,具体时间将通过短信或邮件通知。
 
  (四)面试。2016年10月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将通过短信或邮件通知。
 
  (五)确定拟聘人选。根据笔试、面试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六)体检和考察。对拟聘人选进行体检和外调考察。
 
  (七)公示招聘结果。
 
  (八)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招聘联系方式
 
  招聘工作由质监总站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具体负责。
 
  联系人:王娅伟,64055959-7018;云昆琦,64055959-7025。
 
  附件:民航质监总站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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