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疆吐鲁番市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吐”战略,大力引进吐鲁番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类人才,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和《吐鲁番市引进人才暂行办法》的规定,决定开展2016年吐鲁番市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引进对象
1、高层次人才。围绕我市“五大工业基地”、“九大产业链”建设,以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为重点,引进博士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硕士并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高层次人才3-5名。
2、紧缺人才。引进20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紧缺人才到市直事业单位工作,纳入事业编制。
3、吐鲁番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特岗老师)不在引进范围。
(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素养,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和引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资格及业务能力;
3、善于团结合作,勇于开拓创新,具有组织和带领学科建设发展的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所需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引进对象还需要具备报名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引进时间及程序
1、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工作,9月中旬启动,10月底结束。
2、硕士研究生学历者,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第十六条规定:“自治区各级各类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以上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可简化程序,采取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不进行笔试”。通过考核方式公开招聘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在招聘单位服务期限一般不少于5年。考核内容包括:资格审查、面试(试讲)和考察。
三、相关优惠政策
1、引进的人才符合《吐鲁番市引进人才暂行办法》相关条件者,按照该办法的人才优惠及奖励政策执行。
2、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照程序上报自治区批准授予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直接聘用。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授予中级职称,直接聘用。在管理岗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设置管理岗6级,享受副县级工资待遇;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设置管理岗8级,享受副科级工资待遇。
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新党办发[2012]16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工程实施方案》(新党组通字[2013]55号)文件规定,符合相关条件者可申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才支持经费30-40万元。
四、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16年9月10日起开始报名,9月29日截止。
2、报名方式:登陆火焰山网(http//tlf.xjkunlun.cn)或吐鲁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rsj.tlf.gov.cn/)下载《2016年吐鲁番市引进紧缺人才报名表》并如实填写;同时将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及有关材料原件扫描后,打包压缩,上传至tlfsgwyj@163.com邮箱。
3、每人仅限填报一个岗位,不能重复交叉填报。
4、咨询电话: 0995-7603013 0995-8523609
吐鲁番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