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汕尾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招聘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来源:汕尾人才网 2016-09-21 17:17:00
  汕尾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汕尾市质计所是汕尾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技术机构,属于公益型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承担汕尾市辖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专项抽检工作,承担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委托检验工作;承担汕尾辖区内最高计量标准和社会共用计量标准的研究、建标工作,依法开展计量器具强检工作,开展计量器具校准、测试工作;承担生产许可证资格的现场审核及技术服务工作;为地方政府及质监行政部门进行质量技术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提供技术保障。
 
  为适应业务的发展需要,增强技术机构检验能力,现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人员8名。岗位条件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岗位招聘条件
 
  (一)珠宝玉石检验人员(1名)
 
  学历及专业要求:全日制本科以上珠宝玉石鉴定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年龄:35岁以内(即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下同)
 
  基本要求:具有良好的沟通及表达能力、学习及领悟能力,较强的责任心、良好的职业素养,具有珠宝玉石初级鉴定师资格,两年以上珠宝玉石鉴定工作经验优先。
 
  (二)服装检验人员(1名)
 
  学历及专业要求:全日制本科学历以上、印染、服装工程、纺织、服装检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年龄:35岁以内
 
  基本要求:了解纺织服装检测流程,主要从事纺织服装项目检验工作,有一定的学习能力,有敬业精神,服从工作安排,有工作经验优先
 
  (三)液晶显示(光电)产品检验人员(2名)
 
  1、硕士研究生技术人员 (1名)
 
  学历及专业要求:全日制光学、电子技术、仪器分析、化学分析、光电显示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技术人员
 
  年龄:35岁以内
 
  基本要求:了解电光学仪器,主要从事电子光学项目校准、检测工作,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学习能力,有敬业精神,服从工作安排,有工作经验优先。
 
  2、本科学历以上技术人员(1名)
 
  学历及专业要求:全日制光学、电子技术显示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以上技术人员
 
  年龄:35岁以内
 
  基本要求:了解电光学仪器,主要从事电子光学项目校准、检测工作,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学习能力,有敬业精神,服从工作安排,有工作经验优先。
 
  (四)装饰材料检验人员 (1名)
 
  学历及专业要求:全日制机械工程、电化学、材料学、应用化学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以上技术人员
 
  年龄:35岁以内
 
  基本要求:了解材料力学仪器,主要从事装饰材料项目校准、检测工作,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学习能力,有敬业精神,服从工作安排,有工作经验优先。
 
  (五)医疗器械检定人员 (2名)
 
  学历及专业要求:全日制医疗器械、电子、电工、仪器仪表、计量测试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以上技术人员
 
  年龄:35岁以内
 
  基本要求:主要从事电离辐射、声学、电磁等医疗器械项目检定、校准工作,了解医疗学仪器,有一定的学习能力,服从工作安排,有工作经验优先。
 
  (六)会计(1名)
 
  学历及专业要求:全日制会计学、财务管理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以上会计人员
 
  年龄:35岁以内
 
  基本要求: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要求有一定的财务、会计、税务知识,有敬业精神,服从工作安排。会计师优先(年龄可放宽到40岁以内,即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应聘材料
 
  1、请提供个人简历(含学习及工作简历、家庭成员情况);
 
  2、职称、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认证扫描件,面试时提供原件;
 
  3、主要论文和论著目录及科研成果简介、获奖证书扫描件。
 
  三、招聘流程
 
  1、所有应聘材料请于9月30日前,发送至本单位邮箱或提交纸质资料到本所办公室进行资料审查;
 
  2、符合报名条件者将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
 
  3、考试方式:面试+技能实操,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专业基础知识;
 
  4、考核;
 
  5、公示;
 
  6、录用;
 
  注:应聘人员材料应真实,若发现资料虚假则取消录用资格。
 
  四、合同期
 
  初次录用,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一年期见习期劳动合同,见习期结束,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历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待遇
 
  1、试用期见习期:按工资分配方案领取固定工资;
 
  2、正式劳动期:全日制本科学历人员按基本固定工资2000-2500元,绩效工资1500-2500元不等(按业绩);硕士学历人员按基本固定工资3000-3500元,绩效工资1800-3000元不等(按业绩),同时按规定购买各种保险,享受与在编人员同等的节假日福利补贴,工作满一年后享受带薪休假和住房公积金。
 
  六、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金湖路夏楼美地段质监大楼三楼
 
  联系人:叶剑飞(0660-3295990)、许俊然(0660-3365109)
 
  传真:0660-3365109
 
  邮箱:gdswzj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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