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滨州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简章

来源: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09-23 17:05:00
  2016年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简章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人社工作需要,加大基层工作力量,进一步做好基层人社工作,决定公开招聘镇人社所临时工作人员,现结合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9名,分配到各镇人社所从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博兴县常住户口,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9月20日至1998年9月20日期间出生)。


  4、招聘专业:汉语言文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法学、会计学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应聘人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不能报考。


  三、 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9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一楼东大厅


  咨询电话:0543—2399065


  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应聘人员凭身份证于2016年9月28日上午8:30-11:30到报名地点领取。


  (二)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和有关材料


  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三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各种证件均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报名审核后现场退还报名者)。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打印报名登记表并签名承诺。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全称为准),必须完全符合“招聘范围和条件”中第4条列出的专业。


  (三)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报名登记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进入面试人员,面试费每人70元。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间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按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


  应聘人员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仅限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缺一不可。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合格人员,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人选一经公布,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放弃面试等造成的面试人选空缺不予递补。


  (二)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的50%计入考试总成绩。


  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评应聘者的岗位适应能力,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持有证件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结束后,将笔试、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果笔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再重新组织面试,确定总成绩排名。


  六、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考察主要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人员,组织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两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根据聘用人员表现和本人意愿确定是否续签合同。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享受带薪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报酬由基础工资、考核工作两部分构成。基础工资为每月1600元,考核工资800元。试用期间聘用人员工资每月1600元。


  七、管理制度


  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县人社局和镇人社所分级管理体制。县人社局负责综合管理和集中教育培训,镇人社所负责日常管理和使用。


  八、其它


  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将在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bxhrss.gov.cn)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招聘的,责任自负。


  点击下载:2016年博兴县人社局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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