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临沂沂南县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来源:沂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09-08 14:15:00
  2016年沂南县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促进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按照有关规定,现面向全县公开招聘20名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不限专业,具有沂南县户籍;


  (二)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热爱工作,有较强敬业精神,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纪违法行为;


  (四)符合以下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条件之一:


  1.离校未就业的高校特困毕业生;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


  3.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


  4.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


  5.失去双亲的高校毕业生;


  6. 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


  7.需赡养患有重大疾病直系亲属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户籍家庭中,有患尿毒症、癌症、糖尿病并发症、肺心病、红斑狼疮、偏瘫、精神病、血友病、人体器脏移植后抗排异治疗等重大疾病直系亲属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各乡镇、界湖街道人社所公共就业、社会保障辅助性岗位15人,县人社局公共就业辅助性岗位4人,县红十字会工勤辅助性岗位1人。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19日- 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


  2.报名地点:沂南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二楼2号、3号服务窗口(县城历山路与澳柯玛大道交汇处南100米路东)。


  3.报名所提供材料: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须从“沂南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yinan.gov.cn)或“临沂就业网”(http://www.lyrc.net)通知公告栏下载并填写《临沂市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申报审核认定表》和《临沂市就业困难群体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登请表》(一式三份),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就业创业登记证、毕业证、报到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材料,一寸免冠正面照片两张。同时还需分别提供下列材料:


  (1)离校未就业的高校特困毕业生提供山东省人社厅或教育厅颁发的特困生证书。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村委(社区)和乡镇人社所开具的失业状态证明。


  (3)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村委(社区)和乡镇人社所开具的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家庭成员就业失业状态及家庭收入情况证明。


  (4)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


  (5)失去双亲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村委(社区)和乡镇人社所开具的证明。


  (6)属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的,需乡镇扶贫部门出具证明。


  (7)需赡养患有重大疾病直系亲属的高校毕业生出具 户口簿、县级及以上级别医院开具的证明。


  4.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2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6.考察、体检和公示。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的人员。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考察、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经考察、体检合格,对拟聘用的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政策待遇


  1.公示期满,对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者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2、本次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使用期限三年,合同到期劳动关系自然解除,不适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终止后亦不享受经济补偿金等待遇。


  3.正式聘用后月工资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五、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录用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欢迎社会公众的监督。


  2.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4.本次招聘所有信息将及时在“沂南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yinan.gov.cn)、“临沂就业网”(http://www.lyrc.net)和“沂南大学生就业”(微信号:yndxsjy)上面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浏览并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六、报名电话:0539-3222480。


  附件:


  1、2016年沂南县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


  2、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申报审核认定表


  3、就业困难群体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登记表


  附件:1、2、3汇总


  沂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六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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