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日照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公告
根据《山东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鲁组发〔2015〕60号)和《关于2016年日照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日组通字〔2016〕22号)精神,现将2016年度日照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报考条件
(一)遴选范围
我市区(县)、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不含中央、省垂直管理单位在日照市工作的人员)。
报考机关单位的,须具备公务员(含使用行政编制的参照管理单位人员)身份;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须具备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人员身份;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事业单位(财政拨款、财政补贴)人员可以报考事业单位遴选岗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
3、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4、具备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非选调生职位的还应具有与报考单位性质相对应的2年以上县乡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计算时间截止2016年9月,按足年足月累计)。
报考选调生职位的应为2015年以前(含2015年)录用的选调生,现在区(县)以下机关单位工作,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需经所在单位推荐、区(县)委组织部审定同意后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未经组织审核同意或推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新录(聘)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6)按照《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应当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事业单位遴选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采取个人自愿、组织审核推荐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9月18日至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
2、报名地点:各用人单位(详见附件1)。
3、报名材料
(1)从日照党建网或日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rzhrss.gov.cn)下载并如实填写《日照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一式两份,贴照片。
(2)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同底版照片3张。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5)《报考诚信承诺书》2份(详见附件4)。
(6)用人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资格条件审查
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合格的发放《笔试准考证》。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条件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经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
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数与公开遴选职位计划的比例不低于5:1。对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公开遴选职位,经组织人社部门同意予以取消或按比例核减;取消职位的,允许该职位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三、考试
(一)笔试
1、内容: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确定。
2、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16年9月25日,地点:日照市。考试时间和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数与遴选职位计划的比例一般为3:1。面试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拟确定为考察对象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开遴选形成竞争的职位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面试最低成绩。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考察采取差额方式进行。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与遴选计划1.5: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考察对象确定后,在市组织人社部门指导下,遴选机关负责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工作实绩,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作风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存在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查阅干部档案,核实有关报考信息是否真实,相关手续是否完备。
(二)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遴选机关综合考试考察情况,结合职位需求,按照遴选职位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市组织人社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由遴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由遴选机关报经市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在同职位其他考察对象中确定递补人选。
五、确定人选与公示
考察、体检结束后,用人单位确定初步人选,经组织人社部门研究同意后对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
经公示没有影响遴选问题的,用人单位根据遴选职位情况,研究确定工作岗位和职务职级,组织人社部门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不能胜任遴选职位的,退回原单位,按照原职务职级安排适当工作。
中共日照市委组织部联系电话:8781186
日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8866271
遴选岗位资格条件咨询请与遴选单位直接联系(遴选单位咨询电话详见《2016年度日照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1、2016年度日照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4、报考诚信承诺书
中共日照市委组织部
日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