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西新余市事业单位招聘120人公告

来源: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09-08 11:15:00

  新余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县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由设区市统一组织的通知》(赣人社字〔2011〕493号)和《新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余府发〔2008〕34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经市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我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0名工作人员(编制部门已核准编制)。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所需条件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1、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条件(含报名职位代码)(见附件1:新余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本次公开招聘对象为2016年7月31日前已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3、专业分类按《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岗位条件设置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发〔2012〕86号)文件规定执行。


  4、年龄、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


  5、新余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招聘岗位限本省户籍是指2016年8月31日前为岗位条件所要求的户籍。


  四、网上报名时间、方式及缴费


  网上报名分为网上注册登记、网上缴费、网上改报、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四个阶段。实行考生诚信报名,招聘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要求,诚信报考,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1、网上注册登记。2016年9月19日8:30至9月26日17:00,考生登录“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http://www.xyhrss.gov.cn/web/index.php)或“新余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0.jxpta.com/index.html)报名入口,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记下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报名序号及本人身份证号将作为考生的登录标识),提交相关信息。


  2、网上缴费。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2011〕2672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50元,缴费时间截止到9月27日17:00。已缴费的考生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录考生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3、网上改报。2016年9月28日公布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招聘岗位公告,报考了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2016年9月29日08:30-17:00期间,重新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并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一次网上改报(改报期间不接受报名注册,岗位被取消且改报未成功的考生可退回已缴报名费)。改报程序:用本人报名序号、身份证号重新登录->填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确认后并提交。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可在2016年10月18日8:30至10月21日17:00期间,登录“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 (http://www.xyhrss.gov.cn/web/index.php)或“新余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0.jxpta.com/index.html)报名入口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并仔细阅读笔试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五、资格审查


  (一)专业测试岗位考生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对象:应聘新余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需专业测试的考生。


  2、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10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3、资格审查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三楼会议室。


  (二)笔试后入闱面试考生的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对象:经笔试后入闱面试的应聘人员(已参加专业测试岗位应聘人员不须再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三)资格审查方式、所需提供材料


  1、资格审查方式:采取现场资格审查,市直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初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终审;县、区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终审。


  2、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择业代理协议书、岗位条件需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会计证等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和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以上证件材料均提供原件,并提交一式三份复印件);②考生系新余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③报名表(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④近半年内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⑤用人单位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3、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考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本次公告招聘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体检)或聘用资格。


  4、自动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含专业测试)程序结束后所产生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六、考试比例


  招考名额与报考人员的比例达到1:5以上方能开考,对报名人数不足的岗位,按《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相应核减招考名额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一)专业测试岗位入闱笔试、面试比例


  1.市广播电视台女播音女主持人岗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信息中心系统管理员岗位专业测试后,根据专业测试成绩按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笔试入闱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笔试后按1:3比例,根据专业测试、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末位同分者以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市文化馆器乐演奏岗位专业测试后根据专业测试(含面试)成绩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笔试入闱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笔试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出现考生折合总成绩相同则以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二)其他岗位笔试后入闱面试比例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


  七、专业测试(含面试)、笔试、面试


  市广播电视台女播音女主持人岗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信息中心系统管理员岗位专业测试后再笔试、面试;市文广新局下属事业单位文化馆器乐演奏岗位专业测试(含面试)后再笔试;其余岗位先笔试后再面试。


  (一)专业测试(分值100分)


  1、专业测试时间:2016年10月15日。


  2、专业测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6年10月14日(下午15:00-17:30)新余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十二楼1207室领取。


  3、专业测试地点:见《专业测试通知单》。


  4、专业测试内容:见附件3。


  (二)笔试(分值100分)


  1、笔试时间:2016年10月22日。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详见新余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面试(分值100分)


  1、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4、面试程序结束后所产生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八、计分办法


  1、市广播电视台女播音女主持人岗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信息中心系统管理岗位:


  总成绩=专业测试成绩×3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


  2、市文广新局下属事业单位文化馆演奏岗位:


  总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含面试)×50%+笔试成绩×50%


  3、其他岗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4、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九、体检和考核


  1、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末位考生合成总成绩相同以面试、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特殊行业体检标准的,按其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考察结果。


  十、其它事项


  1、笔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面试(含专业测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市纪委监察机关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并实行监督。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均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进行公布。


  3、经批准的拟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无反映,按《暂行办法》办理相关手续。


  4、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


  十一、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790-12333


  考务咨询电话:0790-6736962


  十二、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新余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附件2:专业分类目录:


  (1)研究生专业目录


  (2)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3)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目录


  (4)综合性专业分类指导目录


  附件3:专业测试内容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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