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招聘人员公告

来源: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6-09-20 20:46:00
浙江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是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主要负责全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统筹推进和指导评价工作,承担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营的指导;组织行业协会、专业服务机构等力量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规范服务标准,组织绩效评价;组织开展中小企业的创业辅导、人才培训、管理咨询、融资促进、技术推广、法律咨询等服务活动,构建创业创新和小微企业培育成长服务机制;组织中小企业开展国际、国内合作与交流,参加国际国内大型展会和市场拓展活动,推动电子商务应用;组织开展中小企业发展状况和服务需求调查研究,承担中小企业相关课题研究;承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公共服务平台指导”岗位1人,为管理岗位。


  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条件和本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下列具体要求:


  1、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农业经济管理类、工商管理类专业;


  2、具有扎实的经济理论功底、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以及中小企业发展研究能力;


  3、具有一年以上企业相关工作经历;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9月28日后出生)。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已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关工作经历条件,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9月23日9:00-9月28日16:00,应聘人员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9月23日-9月29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16年9月23日9:00-9月30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5倍,否则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16年10月19日-10月21日上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均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2016年10月22日(全天),杭州市内。


  科目:《综合应用能力(A类)》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11月5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实际参加笔试人数或取得有效成绩人数不足招聘岗位3倍的,取消招聘计划。


  2、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取得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供招聘单位参考。


  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水平,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不足招聘岗位3倍的,取消招聘计划。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最优者(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相关工作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zjsme.gov.cn/)


  2、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http://www.zjjxw.gov.cn/,人事处/公告公示);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机关党委(机关纪委):0571-87052739;


  2、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处0571-87058153、驻委纪检组:87058101;


  3、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联系人:杨加宏


  咨询电话:0571-85151903


  浙江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2016年 9月 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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