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方案(20人)

来源:湘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09-01 10:15:00
  2016年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公开引进紧缺专业及高学历人才方案
 
  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是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归口湘西州人民政府管理,教育业务由湖南省教育厅管辖。学院是湖南省职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位于湖南省吉首市,校园占地面积1200亩,山水环绕,交通便捷。为发展教育事业,结合工作需要,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文件规定,经州人社局核准,湘西职院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紧缺专业及高学历人才20名。为确保引进人才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在有关部门指导下,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学院组织人事处,由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相关事宜,学院纪委全程监督。
 
  二、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政治素质,热爱职业教育事业;
 
  (二)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能胜任岗位需要;
 
  (三)身心健康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31日后出生)。
 
  四、岗位计划
 
  详见《2016年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公开引进紧缺专业及高学历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五、引进程序
 
  招聘工作在州人社局指导下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9日至9月13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湘西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六楼602室组织人事处(吉首市湘西经济开发区武陵山大道1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2)。在职人员报名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填报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所写专业完整准确填写。
 
  专业认定参照《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未列入《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用人单位认定。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告并电话通知。
 
  (三)准考证发放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公告时间:2016年9月14日至9月20日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6年9月21日至9月22日
 
  准考证领取地点:湘西职院组织人事处602室
 
  (四)笔试
 
  1.笔试比例:岗位引进计划与该岗位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根据报名情况报州人社局研究确定。
 
  2.笔试时间。2016年9月23日(详见准考证)。
 
  笔试考《专业知识》一科,共100分。笔试按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3.笔试地点。吉首城区(详见准考证)。
 
  (五)面试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报考人员放弃,从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若末位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根据岗位需要,面试采取试讲、实操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成绩在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
 
  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后总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步程序。
 
  (六)体检
 
  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高低按引进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中出现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核对象,主要考核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考核合格人员为拟聘用对象。若因考核放弃或考核不合格等出现空缺名额的,按体检递补办法依次递补。
 
  (七)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院填写《湖南省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州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学院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本方案由湘西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3--8535361 (赵老师、刘老师)
 
  附件1:《2016年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公开引进紧缺专业及高学历人才岗位表》
 
  附件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3: 《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湘西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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