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沧州东光县公安局招聘公安辅警31人公告
为解决全县公安警力严重不足的问题,经县政府批准,按照县长办公会要求,本着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定数量的公安辅警。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辅警31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愿从事公安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违法记录,身体健康的东光籍男性。
2、身高1.70米以上,年龄18至30周岁之间(1986年10月1日以后至1998年10月1日以前出生),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学历可在学信网查询)。退伍军人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色盲,无纹身,裸眼视力在4.5以上。
三、招聘岗位及数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辅警31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2,达不到这一比例相应减少招聘人数。
四、网上报名
1、发布招聘公告:从2016年10月17日-10月21日,在人社局网站及电视台发布招聘公告,公告之日起开始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详情请登录县人社局网站(www.dglss.com)。
报名时间 :10月17日上午8:30—10月 21日下午16:00。
体能测试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25日上午8:30—10月26日下午16:00.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31日上午10:00—下午17:00
五、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面试、体能测试、笔试的方法进行,面试结果分合格与不合格,不记入总成绩,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体能测试、笔试按5:5比例计算总成绩,
面试、体能测试时间及内容。时间:2016年10月29日上午8时。地点:县第三中学。采取先面试再体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身高、体重、视力、有无纹身、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体能测试内容:1000米跑、4X10往返跑、立定跳远。未按规定参加面试及体测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2、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3、计算综合成绩,确定拟聘用人选。按体能测试、笔试5:5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选,综合成绩并列的,体能测试成绩高的优先;
4、政审、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11月7日一天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资格审查,逾期未提交资料者,视为自动弃权,下一名递补。政审内容为是否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是否曾被公安机关辞退过;是否直系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亲属中有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有以上情形之一者不予招录;
拟聘用人员须提交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1)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
(2)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关于本人及其亲人及其亲属有无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
5、体检。对拟聘用人员在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2010年修订)和《体检操作手册》统一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形成空缺依次递补;
6、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对象在公示期内因弄虚作假或营私舞弊被举报查实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形成空缺依次递补;拟录用人员如不服从县公安局统一分配,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形成空缺依次递补。
六、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全省最低工资标准1380元(工资随我省最低工资标准提高,经审批后相应提高),另增加600元岗位津贴工资,按日常工作表现发放;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
2016年10月17日
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