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农业大学选聘优秀博士60名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结合2016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河北农业大学2016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0名。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农业大学创建于1902年(清光绪28年),是我国最早实施高等农业教育的院校,河北省建立最早的高等院校,河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共建的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教育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原则上年龄应在35岁以下,急需岗位以及优秀博士(后)可适当放宽;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本科和博士研究生阶段均为全日制;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6年拟选聘优秀博士60名。具体名额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农业大学2016年选聘优秀博士岗位条件表》(附件1)。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本公告发布日期。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电子邮箱报名。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
3、报名要求:每人只能从公告中发布的招聘岗位中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须认真填写《河北农业大学师资招聘登记表》,并连同个人简历打包成一个zip格式的压缩包发送到邮箱zhaopin@hebau.edu.cn。邮件主题名称及压缩包的文件名按照以下格式确定:XXX岗位XXX,如“001岗位张三”。
(二)资格审查和初试
1、各招聘岗位所在中层单位组织条件相对优秀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初试,具体安排由各招聘岗位所在中层单位另行通知。
2、初试方式:初试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初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复试人选确定。原则上依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超过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复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初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复试。
(三)复试
1、复试方式:复试由学校统一组织,采取试讲和答辩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平均分为复试成绩,复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2、复试安排:另行通知。
3、总成绩合成:复试结束后,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分别占40%、60%,即总成绩=初试成绩×40%+复试成绩×60%。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考察、体检、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实施。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农业大学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考察、体检合格的,经学校审批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农业大学网站(www.hebau.edu.cn)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各招聘岗位的招聘工作从本公告发布日起,至该岗位所有名额均已确定拟聘人选,且公示期满结束。各招聘岗位招录的动态情况不再由本公告更新,请报名人员自行查看网上的相关公示结果进行了解。
2、本公告由河北农业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127521300
附件 1.河北农业大学2016年选聘博士岗位条件表
河北农业大学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