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招聘人员公告

来源:浙江人社厅 2016-10-21 20:14:34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本单位事业发展的需要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况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为浙江省文化厅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学院位于杭州市滨江高教园区内,现设有戏剧系、音乐系、舞蹈系、美术系、影视技术系、文化管理系及基础教学部等7个教学单位。


  二、招聘计划与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 6个管理岗位共10人。


  学院另有15个专业技术岗位17名教师的招聘信息(附件2),已纳入《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16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目录》及我院有关工作安排通知(http://www.zj-art.com/a/2016923/7008.shtml)。请继续关注。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学院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应聘人员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含留学归国人员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


  2、专业。由学院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主要依据应聘人员提供的学历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名称认定。


  3、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0月28日24:00前登录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43.240.119.39:810)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系统到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报名。


  2、资格初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学院在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初审,应聘者可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查询。


  各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一般不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


  3、应聘资格的取得。资格初审后,针对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学院向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发放准考证,并网上公布考试安排。


  (二)资格复审


  考试前,应聘者需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张):个人简历(包括自高中开始至今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教学科研经历和获奖情况)、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以及其他可供参考的材料。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笔试、面试。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


  (三)考试


  招聘考试有关具体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满分均为100分,分别按40%、60%计入总成绩。


  笔试内容包括综合性基础知识和岗位相关的专业性知识。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岗位匹配度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入围下一环节。


  (三)体检和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名单。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学院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院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员额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它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学院将视需要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决定递补的,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其聘用资格不予保留。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招聘单位网站(http://www.zj-art.com,新闻中心-浙艺公告栏目);


  2.主管部门网站(http://www.zjwh.gov.cn,招聘信息专栏);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机关事业公开招录)。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0571-87150132;


  2.省文化厅(人事处):0571-85211741;


  3.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我单位咨询。


  咨询电话:0571-87150010(徐老师)


  点击下载>>>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招聘岗位表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201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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