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省农业科学院招聘科研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农业科学院是浙江省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省内规模最大的农业科研单位,主要从事农业应用基础研究、农业高新技术应用研究和科技兴农服务工作。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科研辅助岗位6人,为专业技术岗位。
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以及招聘岗位下列具体要求:
(一)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
(二)农学(限畜牧兽医、植物病理学、蚕桑、园艺果树及相关种植业方向)、食品科学、计算机、检测分析、图书情报、期刊编辑等专业;
(三)一般要求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四)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10月27日后出生)。
其中,博士不要求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10月27日。通过邮寄方式报名的,以寄信地邮戳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或邮寄。应聘者应填写报名表(样式见附件),邮件请注明“应聘科研辅助+姓名”,发送到电子邮箱:zjnky@aliyun.com;或邮寄到下列地址:杭州市石桥路198号省农科院人事处,邮编310021。
3、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联系通过初审的人员,并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未通过初审的人员。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技能测评和面试。笔试、技能测评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25%、40%和35%计入总成绩。
笔试主要考查科研业务工作基本知识和文字能力。笔试后,根据该项成绩按不超过计划招聘人数1:6的比例确定入围下一环节的人员。
技能测评主要考查实验技能,并应聘人员已有科研经验、业绩进行评价。
面试采用答辩形式,考查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
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与考核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失去入围、聘用资格的,或体检和考核环节有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招聘单位网站(http://www.zaas.ac.cn/,“人才招聘”栏目);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 zjhrss.gov.cn,专题专栏/机关事业公开招聘)。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农科院:0571-86404116(纪检监察与审计处);
2、省人力社保厅:0571-8705313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省农业科学院直接咨询。
联系地址:杭州市石桥路198号
联系电话:0571-86404039
传真:0571-86404040
电子邮箱:zjnky@aliy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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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科学院
201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