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苏连云港人事考试中心招聘公告

来源:连云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10-26 21:06:22
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专业岗位。


  (二)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三)2016年8月31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


  (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专业类别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6版)。


  (六)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填写《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连同应聘岗位所需有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lygrsjrsc@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求职(考试中心)+姓名+学校+所学专业。(邮件发送成功后,会于2天内发送回复邮件,告知应聘人员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未收到相关回复信息,请及时与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处联系确认,联系电话:0518-85685831)


  (二)报名时间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三)开考比例


  岗位开考比例为1:3,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不予开考(如涉及岗位核销,相关信息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一)技能测试。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计算机综合应用能力。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技能测试成绩将于技能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告知应聘人员。


  (二)资格复审。


  在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人员接到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处(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1号409室),接受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以及近期同底免冠正面两吋照片3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复审时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面试资格。考生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告知应聘人员。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由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五、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于拟聘用人员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招聘单位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通讯正常,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聘用人员必须于2016年12月20日前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八、招聘政策咨询与投诉举报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8-85685831。


  招聘投诉举报电话:0518-85812083,0518-85685528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点击下载>>>


  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xls


  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样表).doc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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