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主要承担省标准化方面的政策及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WTO/TBT信息的通报与咨询、预警信息发布、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通报的评议研究和技术服务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质量与标准化研究岗位3人,为专业技术岗位。
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下列具体条件要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5年11月25日后出生)。
具有工作经历者或留学背景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11月25日期间,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质量与标准化研究岗位+姓名”)到专用邮箱zisbgs@sina.com。
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样式见附件1,excel格式);本人近期免冠彩照(pdf或jpg格式);身份证(pdf格式,需提供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可供说明科研业绩的其他资料等(pdf格式)。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初审合格者应在我单位通知要求的时限内,携带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以及能证明本人科研工作能力的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参加资格复审,审查结果在网上公布。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不能参加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人数条件的,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向通过资格审查者发放准考证后,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面试采用答辩形式,根据应聘者对招聘岗位认知、工作经历与业绩、职业规划等方面陈述和答辩,对其科研能力、工作实绩、职业素质及岗位匹配度进行综合评估。
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相关工作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招聘单位网站(http://www.zjancc.com“通知公告”栏目);
2、主管部门网站(http://www.zjbts.gov.cn“公开招聘”栏目);
3、浙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机关事业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督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处):0571- 85027395;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5786966,85786500(联系人:毛远庆、李前义)
点击下载>>>
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
2016年10月26日